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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天獲悉,已經持續了一年多的曲張車禍案明天上午10時將進行二審判決。雖然最終曲樂恆能夠獲得多少賠償尚未可知,但目前種種跡象表明,張玉寧一方很可能會在二審佔得上風,從而減少一審做出的263萬元賠償的判決。
在接受記者的電話採訪時,在瀋陽家中的曲樂恆說話聲音明顯低沉,用他自己的話說就是“心情不是太好”。他有些憂心忡忡地說:“現在好像對我這邊不太有利,二審其實沒有一審時在法律程序上那麼複雜,法庭調解比較多,但這幾次調解,法院一直在壓我們,說這個賠償高了,那個賠償高了……雖然現在還不知道最後二審會判賠償多少,可我還是有點擔心。”
在曲張車禍案的二審過程中,曲張兩家主要還是在適用法律問題上進行爭論,曲家認爲本案應該適用2004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頒佈的《人身損害賠償的司法解釋》和《交通安全法》,而張家則認爲仍需適用1991年頒佈的《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的有關條文規定。談到這個問題,張玉寧的代理律師劉宏昨天表示:“其實我認爲根本不存在這樣的爭論,《司法解釋》的最後一條明明白白寫着:本解釋適用於頒佈之日起的一審案件。而這個案子在2003年就已經開始一審了,所以他們提出本案適用《司法解釋》並沒有法律依據。”對於二審判決是否會對張玉寧更加有利的問題,劉宏表示,一切還是等到明天的二審判決出來之後再說。
記者還向曲樂恆提出了一個假設:如果二審判決的賠償金額比一審判決低的話怎麼辦?曲樂恆的回答很乾脆:如果我們認爲這個判決不合理的話,我們肯定會繼續上訴,到高級人民法院去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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