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曲樂恆:我要申訴到底
謎底總是在最後一刻揭開。繼張玉寧在本月19日向沈陽市東陵區人民法院遞交上訴書後,曲樂恆也將在今日正式上訴。曲樂恆表示,『法院的一審判決原則上是公平的,但其中有些判決條款並不明確,所以我要上訴。』
『法院一審判決原則上公平,但我還要上訴。』
記者:是不是從開始就准備上訴?
曲樂恆:自從3月8日東陵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後,對於判決結果我沒有評價,通過和我的律師研究,其中部分判決決定條款說得並不明確,上訴是遲早的事情。
記者:為什麼對於上訴的決定猶豫了這麼久?
曲樂恆:關於上訴的事情需要我的律師和法律界經過謹慎、細致的研究論證,法院不是規定有15天的上訴期嗎?在這個期間,我和律師充分利用這15天的上訴期,對法院一審判決中存在的疑義在我的上訴書中寫得清請楚楚了。
記者:是不是對一審判決不滿或者存在疑義?
曲樂恆:我不想談別人的事情。我想說的是,法院的一審判決原則上還是公平的,只不過部分條款不明確。比如,在殘疾人護理費用和今後我的治療費用上,法院折算的是以20年為標准,但我們提出以人均壽命70歲為准。另外,我在一審提出的對方必須賠禮道歉,法院並沒有給予支持,所以我要上訴,這些要求也是我這次上訴主要涉及的幾個焦點問題。
記者:如果法院二審對你提出的疑義不予支持,怎麼辦?
曲樂恆:什麼叫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說的是原告和被告在法律上平等,這次上訴我所提出的疑義都是逐條依據法律條文的,這在法律上說得非常清楚了,我相信法律也只有通過法律纔能給我一個公正的裁決。
『相信法院不會偏袒任何一方。』
記者:繼續上訴,你暫時還不能離開沈陽,這段時間你的恢復治療情況怎麼樣?
曲樂恆:根本談不上什麼恢復治療,二次上訴,法院什麼時候開庭審理現在還是個未知數。如果法院現在就進行二審宣判,我不會離開沈陽的,每天只能通過我的父母幫助我進行一些輔助性的對肌肉進行按摩。
記者:向你提一個敏感的問題,法院一審宣判對方賠償你263萬多元,如果法院在二審中削減這部分賠償,你有准備嗎?
曲樂恆:15天的上訴期對於雙方來說都是平等的,即使對方不上訴我也會上訴的,因此,法院不會以誰提前上訴就對誰宣判有利,更不會以他人意志為轉移做出帶有傾向性的判決結果,相信法院不會偏袒任何一方。法律規定,如果對二審還不服,我們還有向上一級法院申訴的權利。
記者:既然你已經提出上訴,現在對這263萬多元的賠償你是怎麼評價的?
曲樂恆:外界可能認為這個賠償數額不低了,但對於這些賠償金額,實際上已經包括我之前發生的開銷。例如,民事判決書中關於殘疾人用品賠償和以後治療賠償,在一審判決前我都是用自己的錢進行治療,還有遼足俱樂部為我墊付的治療費用,這些都包括在263萬多元賠償內,去掉這些已經發生的費用,這些錢還多嗎?
記者:眼前對於你來說主要精力放在官司上,未來你有什麼打算嗎?
曲樂恆:官司還沒有最後結束,我還沒想那麼多,沒有設計我自己未來的生活,但有一點可以肯定的,如果不是發生這起車禍,我現在仍在球場上踢球,現在我需要面對現實,以後肯定要學習深造。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