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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法院8日一審判決張玉寧賠償曲樂恆263萬元
曲樂恆:傷口永遠無法抹平
據沈陽3月8日消息,沈陽市東陵區法院8日上午對前遼寧足球隊隊員曲樂恆訴張玉寧人身傷害以及賠償一案做出一審判決,判決張玉寧賠償曲樂恆醫療費等各種費用263萬元。目前,雙方均表示要經過慎重考慮後再決定是否接受這一判決結果。
由於曲樂恆要求張家支付急需的治療費用,東陵區法院當時裁定由張家先期賠償曲家10萬元人民幣。雙方如果對這一判決結果存在異議,在15日之內有權提出上訴。
據《華商晨報》報道8日晚,一審獲得賠償的曲樂恆面對記者采訪並不顯得興奮。
『有些東西金錢是買不回來的。』
記者:民事判決書已經下來了,你現在有如釋重負的感覺嗎?
曲樂恆:感覺沒不一樣,現在還不能說官司就此就結束了。不管對方有什麼態度,我和我的代理律師正在考慮下一步怎麼辦。
記:你現在有什麼計劃嗎?
曲:就眼前來說,我還不能離開沈陽,判決書上已經表示在15日之內雙方都有上訴的權利,如果誰對法院部分的判決不滿,都可以通過正常的渠道上訴。
記:這份判決書上給你的賠償金額是否達到你心中的賠償要求?
曲:一切還不好說,無論賠償多少,我現在已經喪失了勞動能力,賠償至少支持我今後幾十年的恢復治療費用,但現在來看,部分賠償條款還不能夠完全支持。
記:在法院進行判決後,外界對這個賠償數目普遍認為可以接受,而且數額不低。
曲:你認為高嗎?對方有賠償能力,而且今後我就這樣了。有些東西金錢是買不回來的。
記:從現在來看,法院下發判決書,你獲得的賠償底線就是這260多萬元了,對這些錢有什麼打算,比如學習或者與朋友做生意?
曲:我還是考慮先治療再說,至於這些錢怎麼利用那是以後的事情,距離我還比較遙遠,現在根本沒想以後的事。
『我不認為是解脫』
記:上個月,我曾經到你在北京的住處,當時你已拿到10萬先期治療費用後,這部分錢用於治療和日常費用快用完了吧?
曲:在北京開支巨大,這是誰都知道的事情,現在我的開支主要集中在康復治療、物理治療和藥物治療上,拿到10萬元已經有4個多月了,現在這部分錢快花完了。
記:如果以這樣的方式計算,260多萬元賠償能保證你治療30年?
曲:我也沒計算過,但我會一直治療下去,如果不進行康復治療對身體的反應太大了。
記:你是否考慮繼續上訴呢?
曲:我現在還不好發表看法,等與我的代理律師商量後再作決定吧,我想這幾天法律界也會關注這個問題。
記:一審判決已經出結果了,這是否意味著官司得到徹底了結?
曲:事情已經這麼長時間了,對於我來說傷口是永遠無法抹平的,無論未來的15天發生什麼,我都談不上解脫!
各方說法
張志毅:精神賠償高了
8日,張玉寧的父親張志毅在得知法院判決之後表示:『與律師仔細研究後再決定是否上訴,可以肯定的是只要是依照法律規定的判決我們都可以接受。』在昨天上午的法庭宣判中,被告張玉寧及家人並沒有到庭,張志毅接受記者采訪時說,『關於誤工費、精神損失費等個別的賠償數額給我的感覺有些過高。目前我們不排除上訴的可能。』
胡安潮:精神傷害無法衡量
記者8日采訪了曲樂恆代理律師胡安潮,對於法院判決張玉寧賠償曲樂恆精神損失賠償70萬元,胡安潮認為:』法院不可能規定一個人斷了一條腿可以得到多少精神賠償,斷了兩條腿應該得到多少賠償,所以,在精神賠償的問題上不應該有最高限額的規定。事實上,對於曲樂恆的精神傷害,是多少錢都彌補不了的……』
隊友:了結對雙方都好
8日,東陵區人民法院做出了對『曲張官司』的一審判決,在聽到這個消息後,遠在上海備戰的遼足隊員盡管沒有公開表態,但私下接受記者采訪時都表示,『早日了結對雙方都是一件好事。』得知法院做出判決後,大多數隊員都不願公開表態,『都是好朋友,這事也沒法評論啊。不過,重要的是此事了結後雙方都好了。』
一審判決之後,曲樂恆露出笑容。
曲樂恆告訴朋友一審結果。
被告律師心有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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