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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建平受賄案12日有了新突破,經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雙方核實,龔案目前已移送北京市宣武區檢察院,後者將在對犯罪證據進行審核後向法院提起公訴。現在的問題是,如果起訴成功,龔建平的刑期有多長?
被捕前,龔建平被北京宣武區公安分局羈押5個多月,這引起了有關專家對司法機關依法行政的懮慮。《刑事訴訟法》規定,公安機關逮捕犯罪嫌疑人,一般情況下,羈押期限為2個月,特殊情況下可延長1個月。遇到案件復雜、取證困難的情況,經省、市、自治區檢察院批准,可再延長2個月;犯罪嫌疑人有可能判處十年徒刑以上,5個月仍未偵查完畢的,可再延長2個月。如果龔建平最終沒被判十年以上徒刑,那麼公安機關涉嫌超期羈押,他可以就超期羈押事宜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公安機關敗訴,還要向龔建平賠禮道歉。
《刑法》規定,商業受賄罪只有數額巨大的,纔有可能被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被判十年以上的,受賄數額絕不會低於60萬。商業受賄的處罰力度低於受賄,龔建平有相當的從輕、減輕情節,他主動退錢,被捕後態度不錯,被判上十年以上徒刑不是件容易事。著名行政法專家,中國政法大學張樹義教授指出,龔案在全國有重大影響,希望通過對龔建平的審判,為我國司法機關打擊體育腐敗開個好頭。『另一方面,也能在依法行政,依法審判上做到無懈可擊,成為一個好的司法判例。』
龔建平被移送至檢察機關後,裁判界內部十分樂觀,一名和龔建平私交不錯的著名裁判說:『目前看來,他的處境並不像說的那麼慘,吃官司是肯定的,但刑期不會太長,我估計也就是1年左右,還有可能爭取到緩期執行。』他告訴記者,有媒體曾披露龔建平在獄中交代受賄金額超過千萬,事實肯定沒那麼誇張,『稍微熟悉司法程序的人都應該知道,並不是龔建平交代什麼,司法機關就相信什麼,一切都必須講證據。即使龔建平交代的問題不少,但是經過調查組取證,俱樂部方面真正承認的也只有綠城那八萬塊錢。其他的問題因為種種原因,很難獲得准確的證據。在這種情況下,對龔建平的量刑將會大大減輕。』
記者向龔建平的律師王冰進行了諮詢,王冰表示,他現在對案件的發展沒什麼看法,因為還沒到他履行律師職責的時候,只有案件被移交到法院,纔能開始調查舉證等准備辯護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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