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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人矚目的龔建平受賄案,目前進入了等待審判的階段,上個月,龔建平本人的拘押地,已經由最初關押他的宣武分局看守所,轉移到一個相對更安靜和隱蔽的部隊看守所,公安機關對於他犯罪罪行的調查和取證工作,現在已經接近尾聲,按照司法程序,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出現,轟動一時的龔建平商業受賄一案將在10月的某個日子開庭,龔建平必將接受法律的莊嚴審判。
眾所周知,龔建平當初被拘捕,北京市宣武檢察院就是以其商業受賄的涉嫌犯罪行為,而批准的逮捕證,但是在正式逮捕龔建平之後,宣武公安局和檢察院都沒有直接抓龔建平的審理和調查工作,這部分工作主要由公安部和中紀委成立的專案組負責,即使如此,按照一般的司法程序,這個案件的起訴工作,宣武檢察院應該是龔建平一案的公訴人一方。
由於龔建平不是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他在中國職業聯賽中收受職業俱樂部金錢的賄賂行為,只能被認定為商業受賄,因為這樣一個法律定義的原因,公訴機關肯定將以商業受賄的名義,對其提起公訴。
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受賄罪比較起來,商業受賄的罪行要輕一些,而且龔建平在接受調查的過程中,據說態度不錯,還有立功的表現,但這些表現是否具備立功和從輕處理的條件,法院的判決會給龔建平一個答案。
從今年四月批准逮捕並拘捕龔建平到今天,已經有四個多月的時間,對龔建平羈押的期限,有關部門兩次批准延期,這兩次申請羈押時間延期的原因,都是因為調查組在偵察和取證過程中的實際情況所決定的,一位有著豐富辦案經驗的老檢察人員告訴記者,如果沒有特殊情況,龔建平案肯定在下個月開庭,司法機關將對這個案件做出判決,這也是目前的形勢所迫,假如偵察機關第三次提出延期審判的申請,那就說明這個案件的復雜程度和龔建平問題的嚴重性,可能已經超過了一般的商業受賄案件的范疇,偵察機關仍然需要時間去作相應的調查和取證工作。
據了解,關於龔建平案涉嫌金額的焦點問題,目前還沒有最後確定,雖然龔建平被拘捕後態度積極,但他交代的一些受賄問題卻一直受困取證難,如果偵察機關不能取得證供一致,龔建平即使交待接受賄賂的金額巨大,但在法院審判時,公訴機關也只能根據偵察機關提供的證供一致的犯罪材料,對其進行公正的處理。所以,外界一直猜測的龔建平受賄金額的數目,也許將因為這個原因而大幅度『縮水』。
一位熟悉司法程序的法律界人分析,如果龔建平案在10月正常開庭,那麼龔建平得到的判刑刑期,肯定在10年以內,而他商業受賄最後證實的涉案數額,原則上應該是在10萬人民幣左右,但是,如果司法部門再次推遲龔建平案的起訴和審判時間,那麼龔建平得到的刑期,很可能就會在10年以上,甚至還會有別的相關聯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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