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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煥南這個名字對於球迷來說並不陌生,他創造了中國足壇的『深圳速度』,1996年白手起家組建深圳金鵬隊,結果這支乙級隊當年就衝上了甲B;1997年,這支甲B隊又險些衝上甲A———在最後四輪只要拿下4分就肯定衝A,但『黑哨』和自己隊中個別球員的『放水』讓金鵬隊功虧一簣。正是痛感中國足壇的環境太惡劣,利煥南抽身而退,將球隊賣給了雲南紅塔。
退出足壇的利煥南難捨足球情,十強賽主場利煥南每場比賽還是飛到現場觀看。『我什麼都可以忘記,但足球是不能忘記的。』目前經營著金鵬大酒店等企業的利煥南說。也正是懷著這份對足球的熾熱之心,利煥南對目前足壇的『打假掃黑』有很多話想說。
裁判收錢是普遍現象
『黑哨問題不是今天纔有的,這是一個逐漸發展的過程,從一開始對裁判員的尊重,後來施以小恩小惠,發展到裁判員明目張膽收錢,再到現在裁判員與俱樂部討價還價。現在裁判員收俱樂部的錢,是一個很普遍的現象,幾乎每個俱樂部都會給裁判員送錢。我不隱諱,當時我們深圳金鵬俱樂部也給裁判送過錢,一萬元到三萬元不等。雖然知道這是不對的,但沒辦法,足球的大環境所迫。花錢就是想買個公平』。利煥南說。
利煥南向記者介紹,金鵬隊剛打甲B時,對行規還是不大了解,結果前三場比賽一分未得。後來經人指點,為了買一個相對公平的環境,也不得不開始做裁判員工作。『剛開始時給得不多,基本上一、二萬元,有些裁判員拿到錢後會嫌少的,當然也有裁判員將錢退回來的。』
在利煥南眼中,並不是所有裁判都是『黑哨』,孫葆潔就是利煥南非常尊重的一名裁判員。『我們俱樂部也曾派人給孫葆潔作過工作,但孫葆潔什麼也不肯收,最後只拿了我的一本書《金鵬歲月》,我記得很清楚,孫葆潔當時說:「我很欽佩利老板創業的成就和為人,你送我《金鵬歲月》這本書就是很好的精神食糧。」』
當記者告訴他有一個俱樂部曾向記者透露某裁判員為一場比賽曾經收受20萬元黑錢時,利煥南笑了笑,『這個裁判員很黑,這在圈內是有名的,我們也跟他打過交道。有一場比賽我們曾經給他送上3萬元,結果他還不大買帳。這些人真黑,典型的吃完原告吃被告。實際上,在上飛機時你突然檢查,有些裁判員肯定滿口袋是錢。』
治理裁判要高薪養廉
雖然對黑哨深惡痛絕,但從中國足球的整體利益出發,利煥南並不贊成將黑哨『斬盡殺絕』。『黑哨不是一、二個人,這牽涉到一大批人,還牽涉到一些官員。真的挖下去,引起大的動蕩,未必有利於中國足球的發展,畢竟法很難責眾。』
利煥南向中國足協推薦香港廉政公署的作法。60年代的香港警察收受賄賂現象非常普遍,1973年香港成立廉政公署清查這些現象時,引起香港警察大動蕩,無法查下去。廉政公署後來采取的做法是:對收受賄賂的警察進行登記備案,但既往不咎;但在限定期限後再犯的警察從重從嚴處理,結果保證了香港警察的平穩過渡。『目前的中國裁判界實際上與當時香港警界面臨的問題相同,如果要都給予處理,這不大實際,比賽還得打,裁判還得有人去做。當然,對極個別的黑哨,好好整治一下是有必要的。』
利煥南認為,要從根本上杜絕黑哨,必須從制度上進行改革,一是高薪養裁判,二是實行裁判員評議制度和降級制度。
『做裁判員也不容易,每場拿幾百元,而他接觸的卻是一個非常有錢的行業,確實不太合理,自然而然也容易使裁判員犯錯誤。』利煥南很理解裁判員的處境和現狀。
早在1996年時,利煥南就曾針對足球界的假黑現象向足協提交了一份幾千字的建議書,今天他還是持這樣的觀點。『我建議國內一流的裁判員執法一場高級別的比賽收入超過1萬元,保證這樣的裁判員每年有20萬元左右的收入。如果一名裁判員真正有這樣一個穩定的收入,他不會冒險再去拿俱樂部的錢。至於這筆錢的來源,可以通過設立裁判員基金,由各俱樂部捐獻。事實上,俱樂部是很願意出這筆錢的,現在俱樂部送給裁判的錢遠遠超過這筆支出。當然,給了裁判員高收入之後,還必須有嚴格的評議制度,對裁判員的判罰水平進行打分,如果有明顯的失誤,可以將裁判員降級使用,每個級別的裁判員執法一場比賽收入差別很大,這樣也可以避免裁判員為了某一場比賽而收受俱樂部的錢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