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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隔2天,中國籃協就公布了男籃斗毆的處罰決定。從『十天之內』到快速宣布,籃協順應民意,從快之意彰顯。不過,看完這張罰單,第一感覺:快則快矣,但是板子打得太輕。大有我家隔壁的小媽媽做兒子規矩時板子『高高舉起、輕輕落下』的風范。
盡管包含著停訓、向全國人民道歉等新的名目,但是,細讀籃協的罰單,還是難逃以『罰』代『禁』的窠臼。而且,這個『罰』,說穿了,就是小罰罰。對一個年收入早已經達到一二百萬元的籃球國手,罰掉幾萬元,誰會肉痛?想當年,2001年中國男籃在亞錦賽上群毆,中國籃協也開過總額15萬元的罰單;2005年男籃斯坦科維奇杯故伎重演,籃協開出的罰單是17.6萬元。現在,算上通貨膨脹,開出一張29萬元的罰單,也不見得『重』到哪兒去。其懲戒的效果,也就很值得擔懮了。
其實,明眼人都明白,對這類群毆事件最重的處罰就是禁賽,那纔是重磅炸彈。當初,底特律活塞隊在主場大打出手,NBA給出的最有效的罰單就是禁賽。對球員來說,禁你一年半年,那纔是教訓深刻。明知禁賽最有威懾力,為何不禁?中國籃協掌門人給出的『怕國際籃聯也有處罰而重復』的理由,邏輯上有問題。這就像一個孩子犯了大錯,家長說家裡就算了,反正學校裡有處罰。其實,這是兩碼事,而且,很有可能國際籃聯是不會追加禁賽的處罰的。
雷聲大,雨點小,籃協處罰還是老花頭。 (責任編輯:芯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