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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中國男籃大打出手,無疑是互聯網上點擊率最高的新聞之一。照片裡,參與斗毆的中國男籃隊員個個面目可憎,丑態百出。對於此番丑行的處理,中國籃協給出了『10天作出處罰決定』的期限。對影響如此惡劣的球場暴力,不能從重從快,還要10天纔能給結果,動作太慢了!
男籃『斗毆門』發生後,中國籃協的危機公關還是可以的:馬上在北京開會,先把主要責任攬在自己身上;緊接著就去機場,給受驚的客人巴西男籃(其實是一支俱樂部隊)又是獻花,又是道歉。
常言道:養不教,父之過。作為中國男籃的主管部門,籃協目前為止的處置態度是誠懇的。但這還遠遠不夠。一支國字號球隊在國際邀請賽上上演如此規模的群毆,在中國體育的歷史上也是不多的。而不多的幾次,中國男籃好像都有份。中國男籃『好斗毆』的劣行之所以屢教不改,其中一個原因恐怕也和作為『家長』的中國籃協處罰不力有關。
對一件惡行處罰不力,表現形式上有兩種:一是不能從快,二是不能從重。不能從快,客觀原因看來是事件需要『調查清楚』,主觀原因是否也在行觀望的緩兵之計。等輿論的『嗓門』低了,板子就輕一點。不能從重,自然是因為手心手背都是肉,打重了怕影響到不久後的廣州亞運會。
其實,發生了這麼惡劣的事情,對中國籃協來說,任何瞻前顧後都是多餘的,現在全國球迷最需要的是他們盡快拿出雷霆手段,嚴懲這種集體暴力。這樣纔能體現出一個體育主管部門的權威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