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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蘭贏面有多大
桑蘭的官司的關鍵是取證,而且要有直接的因果關系,如果桑蘭能夠贏得這場官司,那麼她不僅會為自己討回公道,而且還必將獲得一筆數額巨大的賠償。
外界對桑蘭『討說法』褒貶不一,圍繞整個事件的幾大焦點問題值得深思。在某網站一項調查中,有76%的網友認為,此舉是中國體育界維權意識的進步,桑蘭有權為自己申訴。
為什麼這個官司遲了12年
【焦點問題】國內媒體對於桑蘭這起跨國官司的焦點,集中在『訴訟時效』上。桑蘭強調,之所以時隔12年後再提舊事,是因為當年一些外界因素不允許她『尋求說法』,暗指有領導示意息事寧人。
【專家說法】『在舉國體制的大環境下,長期以來,我國體育界都有「個人服從組織」的意識,一方面,這確實有利於維護大局。與此同時,也使得多數運動員都抱有「個人吃點虧就算了」的想法。』這或許也是當時桑蘭只字未提,隔了12年後又站出來打官司的原因。
南京體院專家王正倫認為,12年後桑蘭主動站出來討說法,與其說是整個體育界維權意識的提昇,不如說是整個國家更注重對人權的保護,『桑蘭維權,正是在這樣的大背景下出現的個案。』
國家隊與桑蘭到底有無關系
【焦點問題】桑蘭在其微博中提到,『今天,全國青聯第十一屆委員會將推薦表遞到體育總局,要求單位蓋章。機關黨委打到體操中心,得到的回復是「桑蘭和我們沒關系」。』
【專家說法】桑蘭和國家隊到底有沒有關系?有專家分析說:『我們的國家隊不屬於常設機構,按說國家隊與隊員之間的關系,應屬於聘用勞務關系,隊員從地方隊調到國家隊,雙方應有明確的協議。比如,美國「夢之隊」要從NBA某俱樂部調人,必須有相關的契約,其中包括對運動員的權益保障。』但無論是12年前還是如今,國家隊都是一紙調令就把運動員要走了,不會簽訂任何契約。而運動員在國家隊訓練或代表國家比賽期間,他們的各種關系還在地方隊,工資也在地方拿,國家隊只給訓練津貼。於是,這就造成了桑蘭以國家隊隊員的身份發生意外後,沒有明確說法,也缺乏第三方力量介入來幫助她維權。而桑蘭事件之後,我國運動員雖然都有了意外保險,無論代表國家隊或地方隊參賽,這方面有了相應保障,但在運動員自身權益保障方面,仍存在責權不清晰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