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隱忍12年後決定打一場看似勝數很低的跨國訴訟,吃了12年啞巴虧之後發出了『我有能力保護自己』,桑蘭,這位淡出了人們視野很多年的前體操運動員,近期成為焦點。
1998年的友好運動會,一次『意外』讓這位當時僅17歲的花樣少女從此告別了體操夢想,也開始了一段艱難的人生苦旅。高位截癱注定了她只能與輪椅結伴,也注定了必將與高額治療費相伴。因此,有人說桑蘭現在想起打官司,是因為生活所迫,這沒什麼好隱瞞的;但是,有人說這是桑蘭在炒作,在借機發泄對體操中心的不滿,這就有點不靠譜了。且不說體操中心12年來對桑蘭是否『不聞不問』,為自己爭取更好的活法,難道不是天經地義的嗎?
按照桑蘭的解釋,時隔多年纔重提舊事,是因為當時的一些外界因素不允許她『尋求說法』,12年後,當年的教練和一些當事人已經退休,不會再招致『封口令』。看來,桑蘭要討說法的想法不是現在纔有,而直接的導火索就是,據說現在桑蘭連看病的錢都沒有。為生存權所作的抗爭,無論如何都是應該讓人敬重的。如果這也算『炒作』,那麼這或許是我們唯一不會歧視的一種『炒作』,因為,像桑蘭這樣的因為受傷而生活艱難的運動員,在中國不是個例。而桑蘭與其他人唯一不同的是,她還有那麼一點知名度,她的舉動多多少少還會受到媒體的關注而讓世人知曉,雖然這也會成為桑蘭被人指責為『擺譜』的原因。
所以,我對這場官司的前景雖不看好,但仍然理解和支持桑蘭的舉動。因為,她現在的處境與普通大眾似乎都有共同之處:在生活面前像根草,就別在夢想的鼻子上插根蔥。我更想知道的是,當年對媒體和當事人下達『封口令』,到底出於什麼目的?桑蘭的意外,促成了後來運動員傷殘保險機制的出臺,這似乎也不是『封口令』的必然結果,況且受益者也不是桑蘭。難道一句『再報道下去,就沒人敢練體操』的托詞,就可以忽視一個人的正常生活權利嗎?
總體上而言,桑蘭是幸運的。畢竟她在熬過12年後還能有追求法律賠償的可能。但桑蘭終究是可憐的,她只是舉國體制冠軍生產線上的一件犧牲品,意外也好事故也罷,都無法改變現狀的窘迫。
(張文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