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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時隔多年再提舊事,桑蘭解釋是因為當年的一些外界因素不允許她『尋求說法』,『12年後我的教練和當年的許多當事人已經退休,如果我現在對事故責任方采取法律行動,這些「證人」就不會被單位下達封口令了。』
『12年後舊事重提,並不是為了發泄。』桑蘭再三強調,『當初身處異國不得不吃虧,當時我17歲。12年後我不會再吃這個啞巴虧,現在我有能力保護自己。』這次,桑蘭在微博上流露出討說法的意思。
8月5日,桑蘭首先在微博上寫道:『今天全國青聯11屆委員會將推薦表遞到體育總局,要求單位蓋章,機關黨委電話打到體操中心,得到的回復是「桑蘭和我們沒關系」。雖然我的人事關系在浙江,但就這一句話,我的心很寒。』
桑蘭當日在微博連發數帖,訴說了受傷12年來受到的『冷遇』:『從我受傷到現在,沒有過再次踏進場館的經歷。我在北京生活了12年,每年的體操隊春晚都沒人邀請我。前些年王副局長來家看望我,要求體操隊邀請我參加他們的春晚,我纔有幸回了一次體操隊。想當初領導們求某央視體育主持人說:「你們別報桑蘭啦,都沒人練體操了」。』
桑蘭為何突然發表這十幾條博客,桑蘭的經紀人黃健表示,『在我看來,現在這個情況,是很多事情多年來日積月累導致的結果。』
對於當年桑蘭的受傷,國人一般的了解是:桑蘭在跳馬時動作失誤受傷。但桑蘭本人表示,這不是意外。『一個從5歲開始練習跳馬的運動員,所有的動作都是動力定型,一般不會出現大的失誤,這是每個練過體操的人都明白的。而且友好運動會時,我的那個動作本身難度也不大。』桑蘭稱,她的動作變形是因為上一輪跳完的教練在她啟動後再上場撤走原先留在場上的墊子,『這種乾擾直接導致我空中姿態猶豫,最後導致受傷的結果。如果訴訟,我將不會起訴這名教練。但主辦方對場地管理不力以及秩序混亂是導致事故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