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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蘭翻出了12年前的舊賬,稱當年的『意外』實屬『人禍』。 1998年7月,17歲的桑蘭在第4屆友好運動會的一次跳馬練習中受傷,造成頸椎骨折,胸部以下高位截癱。那次事故令桑蘭不得不終日與輪椅為伴。
桑蘭的抱怨,因為她是桑蘭而被放大。據桑蘭透露,當年的『事故』並非『意外』,當時她之所以動作變形,是因為在她練習時一名教練臨時撤走了墊子,這導致她空中姿態猶豫,最後導致落地失敗。
幾十條微博、千字左右的文章,言語間表達著對國家體操隊甚至是體育總局體操中心的不滿。桑蘭揭舊傷疤,是心底長期的壓抑還是苦痛中梳理的記憶,我們不得而知,但是堅強的外殼下往往是脆弱而敏感的心。桑蘭強調,之所以時隔多年再提舊事,是因為當年的一些外界因素不允許她『尋求說法』,『12年後,我的教練和當年的許多當事人已經退休,和原單位已沒有什麼關系,如果我現在對事故責任方采取法律措施,那麼這些當年的「證人」就不會被單位下達封口令。顯然,我也可以通過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體操隊一句『桑蘭與我們沒關系』,是怎樣徹底刺痛了桑蘭,激怒了桑蘭,其實可以想見。
官司打得了打不了暫且不論,桑蘭的經紀人說,他們決意訴訟的主要目的有兩個:一是為了未來生活有保障,二是想討個公道的說法。有消息稱,桑蘭現在的經濟狀況並不寬裕,雖然因為受傷,桑蘭獲得了她在運動員生涯中從未獲得過的知名度與關注度,但她已經永遠與殘障的身體為伴,這纔是最殘酷的。我們的潛意識裡,可能為桑蘭的得與失畫了等號,只是,這個等號在桑蘭那裡永遠都無法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