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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繼海被改判,這是好事。這麼些年來,在中國足協的判罰永遠只有一次,一審就是終審,驚堂木一敲,神仙也翻不了身。被審之人,永遠沒有申訴謀求改判的機會。這一次,孫繼海開了先河,這是韋迪先生入主足協之後發生的事情。因此,應該贊一下韋先生。
被判之人有說話和申訴的機會,這是應有的權利,也是防止錯判冤案的必要程序。英超比賽球員被判紅牌停賽如果不服,有權利申斥,足協要開聽證會,『三堂會審』。這樣的判罰纔讓人心服,程序也公平公正公開。
在中超則不然。過去俱樂部一旦感覺要受處罰,第一反應就是帶著犯事者心急火撩趕往北京疏通關系,乞求開恩……這一走後門的方式,養肥了足協的判官,縱容了他們驕奢蠻橫的心態和惡習。沒有原則,更無價值觀,只有酒肉關系和江湖氣,導致了足協的信用度越來越低,處處受蔑視。
中國足協這一次雖有進步,但程序出了問題。完全是堂堂正正,大大方方的事情,卻弄得像偷雞摸狗一樣。不知道什麼時候,在什麼地方,有什麼人參加的申訴,甚至聽證詞都看不見。整件事被搞得黑不黑白不白,不知道足協是沒有勇氣沒有道理面對大眾,還是對這種改判的做法本來就心虛?
本來,足協是可以通過這一事件重新改變形象。他們可以召集各方人士,包括律師,借用現場錄像和目擊者,將孫繼海的行為一一回放,然後根據事實認證是否有過?如是,再對照『足球刑律』一條一條衡量,該怎麼判就怎麼判。現在,卻將一件好事,以和稀泥的方式輕輕帶過。
孫繼海的事情就這樣過去了。但是,中國足球要重審的案件,遠不止孫繼海。引發2008年武漢光谷退出的處罰李瑋峰停賽8場的案子,就是一個需要重審,需要改判的重案!
且不說李瑋峰的那個犯規值不值停8場,就那個判罰的過程,就很值得追究。判罰已經下來,而理應是主持『判罰會』的部門第一責任人卻出差在外,連報告都沒看過;當事俱樂部讓足協官員復審比賽錄像,卻發現錄像根本就沒人翻看過,並且找遍足協辦公室幾乎沒有可以播放的機器。這樣的判罰,連起碼的程序都出了問題,那是什麼原因呢?南勇不得不承認,處罰決定在程序上是存在問題,足協官員私下對光谷的俱樂部人士再三道歉……既然認定判罰正確,為什麼還要道歉?這裡到底有什麼見不得光的貓膩?!
在中國足球過去的不正常時代,生出許多不正常的事情。韋迪先生如果有膽,敢把這件案子重新翻一遍,把暗箱拿到太陽底下曬一曬,看能抖出什麼骯髒的東西,也算是恢復公眾對中國足球信心的壯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