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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廂,南京有有用故意輸球的極端方式討薪,風波尚未平息;那邊廂,青島賽區又有極端球迷衝入球場飛踹裁判……極端,已然成為中國足球的一種習慣。
當然,南京『討薪門』與青島『飛踹門』的性質似有不同,前者是為了維權,後者是為了發泄不滿,但兩者也有著相同點,即當事人內心充滿了戾氣。這戾氣顯然積蓄太久,一旦突破臨界點,便要噴薄而出,造成相當程度的殺傷力——要麼是『自殺』,比如故意輸球;要麼是『他殺』,比如追打裁判。
戾氣的源頭過於復雜,或是長期遭遇欠薪之類的不公平對待,或是球場腐敗愈演愈烈得不到根本的治理,或是貧富相差過於懸殊使人心理扭曲……凡此種種,都折射出種種極端事件背後,有著深層的原因,既然正常的渠道解決不了問題,那麼就只能采取非正常的渠道尋求解決之道。
事實上,極端的方式,大多數時候也行之有效。如果不是0比10故意輸球引起全國上下關注,南京有有長達18個月的欠薪,哪裡有可能得到解決?而青島『飛踹門』主角自我『犧牲』,雖有可能造成青島賽區遭遇處罰,但無疑會令裁判執法青島隊比賽時小心翼翼,如此,這個充滿戾氣的施暴者,完全有可能被青島球迷甚至全國許多地方的球迷視為英雄。
也因此,惡性循環的形成無可避免——正常渠道缺乏,於是極端,於是解決,於是再極端……明眼人不難看出解決之道何在,但這又是一個似乎誰都難以突破的難題。比如球場腐敗,豈是靠抓幾個腐敗分子就能解決的?按下葫蘆浮起瓢,在一個信仰缺失、金錢至上、投機取巧、規則又不健全的聯賽中,中國足協恐怕也有心無力,將矛頭對准他們根本無濟於事。
公允地說,極端事件在歐美足壇也不罕見,世界杯之後德國球迷槍殺兩名意大利球迷,轟動一時。令人苦澀的是,我們的極端大多數時候帶有表演性質,而人家的極端竟是這樣的實打實。就連極端,我們也顯得很不真誠。
舒桂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