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鄭小龍)沈陽市和平區人民法院就曲樂恆狀告遼足一事前天作出判決,遼足需支付曲樂恆各項賠償共計291萬餘元。法院判決曲樂恆與遼足間存在勞動關系,且需保留勞動關系,遼足每月支付給曲樂恆傷殘津貼6355.2元至滿20年。昨天,遼足方面表示將會就此上訴。
原遼足隊員張玉寧2000年4月26日駕車發生車禍,導致坐在副駕駛位置上的隊友曲樂恆雙腿一級殘疾,至今仍坐在輪椅上。曲樂恆將張玉寧告上法庭,審理歷經3年之久,張玉寧付出了234萬元的賠償金額,兩人庭外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