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紀字﹝2008﹞15號
各賽區委員會,各中超、中甲、中乙足球俱樂部:
2008金威啤酒中國足球協會超級聯賽第十輪第077場天津泰達足球俱樂部隊與廣州醫藥足球俱樂部中一隊的比賽於2008年6月25日在天津泰達足球場進行。
當比賽進行到81分鐘時,廣州醫藥中一隊隊員將天津泰達隊28號運動員庫克剷倒,此時,廣州醫藥中一隊2號運動員李志海故意上前蹬踩天津泰達隊28號運動員庫克;庫克迅速起身,用腳猛踢廣州醫藥中一隊2號運動員李志海。以上的兩起違規違紀行爲在賽場上造成了惡劣的影響。
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及處罰辦法(試行)》第四十六、四十八條、五十三條之規定,作出如下處罰:
停止廣州醫藥中一隊2號運動員李志海、天津泰達隊28號運動員庫克中超聯賽比賽各8場,並各罰款人民幣8000元。
希望各俱樂部(隊)要加強對俱樂部運動員的管理教育,遵守賽場紀律、發揚體育道德風尚,維護中超聯賽的良好形象,杜絕此類事件的再次發生。
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代)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