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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10月14日晚19時,中國足協公佈對北京現代隊罷賽事件的處罰決定,北京現代隊在10月2日同瀋陽的比賽被判0-3失利,此外進行了扣除聯賽積分和俱樂部罰款的處罰,俱樂部總經理楊祖武被禁賽至年底,當值主裁周偉新被停止本賽季後八輪執法資格。
在足協的處罰結果公佈後,國安俱樂部高層經過長達4個多小時的商討,初步作出如下3點聲明,全文如下:
2004年10月14日19時45分,北京國安足球俱樂部收到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關於《關於對北京足球俱樂部現代隊違規違紀行爲的處罰決定》,我俱樂部對該處罰決定表示不服,理由如下:
一、處罰決定的做出嚴重違反程序
首先,中國足球協會《2004年中超聯賽規程》第17調第2款第5項規定:“(比賽棄權應由)中超委員會向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提交報告,由紀律委員會做出進一步處理。”我俱樂部在2004年10月2日向貴足協提交的報告中,明確申請召開中超委員會會議,以處理相關事宜,但至今沒有得到任何答覆。顯然,中超委員會並沒有向紀律委員會提交合規的報告。因而,紀律委員會處罰決定的作出缺乏至關重要的證據。
其次,根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工作規範》第20條規定:紀律委員會作出處罰決定時,應當向被處罰人告知其享有申訴權。然而,紀律委員會在其處罰決定中並未告知我俱樂部享有此項權利。
二、處罰決定明顯失當
我俱樂部之所以無法完成與瀋陽金德隊的比賽,完全是由於裁判的嚴重誤判造成的。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在已經認定裁判誤判的前提下,仍對作爲誤判的受害者的國安俱樂部做出扣除中超聯賽積分、罰款等過分嚴厲的處罰,該處罰明顯不當、不公。
爲此,我俱樂部特作如下聲明:
1,我們將會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處罰辦法》就此項處罰決定向中國足球協會投訴委員會投訴,請求其還國安俱樂部以公平。
2.我們再次強烈要求召開中超委員會會議,使參與中超聯賽的所有俱樂部-中超聯賽的真正主人有機會通過中超委員會對中超聯賽中如此緊急、重大的事件發表意見。我俱樂部願意服從中超委員會所做出的決定。
3.鑑於中超委員會的召開需要一定時間,提請中國足協推遲我俱樂部的下一場比賽時間,因爲目前情況下的比賽對參賽的任何一方都將產生不利影響。
我們所做的一切絕不僅僅是爲了還國安俱樂部以公平,更是爲了中國的足球事業的健康發展。
在此,我俱樂部特別感謝社會各界多年來對我們的關心和支持,也衷心地希望社會各界能夠理解和支持我們所做的艱難的努力。
北京國安足球俱樂部有限責任公司
200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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