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超俱樂部:
中超聯賽已於2004年5月15日揭開大幕,中國職業足球跨入了一個新的歷史進程。新的進程應有新的風貌,爲此,中超委員會在5月9日一致通過《公平競賽公約》,以共同遵守。從中超聯賽第一輪的情況看,大多俱樂部較好的履行了公約承諾。但在個別俱樂部、個別場次中,公約未能得到認真的落實。
公約要求“尊重對方:所有運動員都是綠茵場上的兄弟和朋友,要友好相待,不侵害對方,不報復對方,碰倒對方要主動協扶和致歉,對方的問題相信他們會自己去認識和改正;”。但侵害對手,甚至造成嚴重傷害的現象屢屢出現,“碰倒對方要主動協扶和致歉”的要求,也未能得到很好的體現。
公約要求“尊重裁判:裁判員是比賽場上的法官,要相信裁判員公正執法,無條件服從裁判員的所有判罰,不得污辱和侵犯裁判員的尊嚴,裁判員的失誤或錯誤,由裁判委員會去處理和改進;”。但不尊重裁判員、不服從裁判員判罰的現象依然較爲突出。
足球是激烈對抗的競技項目,我們鼓勵拼搏進取,也倡導勇敢頑強,但這與動作粗野、傷害或報復對手,是完全不同的性質和概念。前者對球不對人,後者對球又對人,甚至對人不對球。前者體現的是體育精神,後者是違背體育道德的行爲,應當受到嚴厲的譴責。在足球比賽中,誰都不願意受到傷害,誰都可能碰倒別人或被別人碰倒,誰都希望得到別人的尊重和關愛,尊重別人就是尊重自己。
在激烈多變的足球比賽中,裁判員難免出現這樣或那樣的失誤,甚至重大的失誤,這在全世界的足球比賽中也不足爲怪。大家可以通過適當方式反映意見,幫助裁判員不斷提高水平。但在比賽場上,必須無條件服從裁判員的判罰,這是足球場上的基本規矩,非此不成方圓,足球比賽也無從進行。我們都很清楚,只要裁判員公正執法,他們的失誤今天可能有利於別人,明天可能有利於自己,整個聯賽結束,各隊得失大致平衡。能夠冷靜經受“得”“失”考驗,尊重裁判員,諒解裁判員,寬待裁判員,是職業足球從業人員必須具有的基本素質。
爲此,我們要求所有中超俱樂部及球隊在中超聯賽第二輪比賽開始之前,結合思想實際和比賽中出現的問題,認真學習《公平競賽公約》,普及“四個尊重”的教育,不斷提高職業道德水平和職業素質,在中超賽場上表現出新的精神風貌。中超委員會工作人員也要認真總結,不斷規範、完善和提高競賽和其他工作的管理水平,保障中超聯賽的順利進行。
“團結、歡樂、拼搏、向上”是中超聯賽的理念,“讓足球更美好”是國際足聯的口號。讓我們共同努力,使這些美好的理想在中超聯賽中成爲現實。
中超委員會主任:楊一民
二OO四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