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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一起侵犯名譽權案下達了終審裁定書:球迷王龍君狀告球星邵佳一侵犯名譽權一案再次被駁回。
原告王龍君是我市的一名球迷,熱衷於觀看足球比賽。據王龍君訴稱,他已自費追隨中國足球多年,當時的國家足球隊主教練米盧曾深受感動許諾送給其一張球票。2002年5月17日中國足球隊與烏拉圭足球隊在沈陽比賽結束後,王龍君與中國足球隊同機飛往上海。在飛機上,王龍君向當時的國家隊主教練米盧要求兌現送其球票的承諾時,遭到國家隊隊員邵佳一的攻擊和侮辱:『中國足球就是被你這樣的人搞壞的,你要再沒完沒了,我今天就當著這麼多人的面,扇你一個大嘴巴子!』後某體育類報紙以《球迷哭訴米盧》和《空中逼票機》為題報道了此事。王龍君認為邵佳一的行為嚴重侵害了自己的名譽權,於2002年11月到沈河區法院遞交了訴狀。
沈河區法院認為王龍君起訴邵佳一侵害名譽權的事實與理由,不符合受理條件,於是下達裁定不予受理。王龍君不服,上訴到市中級人民法院,12日,市中法駁回上訴,維持了原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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