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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籃協秘書長、國家籃球管理中心主任信蘭成對記者表示,他們已原則上和NBA的休斯頓火箭俱樂部達成了一致,姚明赴美應該已沒有大礙,剩下的只是一個程序和時間的問題。
火箭隊已為2002年NBA『狀元秀』姚明開出了一份4年價值為1800萬美元的合同。但姚明赴美,還需得到中國籃協的點頭同意。信主任昨天在觀看亞運會男女籃決賽時告訴記者,『我們與火箭的觀點已趨於一致,只剩下一些程序性的東西。』
據悉,火箭已承諾讓姚明聽從國家隊的召喚。信主任稱:『事實上姚明為國家隊打球,與效力火箭俱樂部之間,並不會發生衝突。這點上,我們已有了共識,並會將這一共識落實到今後的文字協約之中。』
信主任稱,如果火箭隊在簽署這份協議的問題上不發生變故的話,姚明獲得前往NBA打球的許可,就只是一個時間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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