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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國足協從加拿大足協聘請來了劉虎擔任裁判辦公室主任,改組了裁判評議小組,由過去的11人銳減到5人。在這5人之中,除了孫葆潔這樣業務能力出衆的前金哨外,還有女足裁判員左秀娣和牛慧君,但這樣的組合還是令評議組的力量稍顯薄弱,很難應對複雜的中超裁判員執法情況。
2014賽季,中國足協裁判辦公室進行了改革,評議小組由11人組成,包括孫葆潔、劉鐵軍等裁判業務能力過硬的前國際級裁判員、國際助理裁判員等。除了女足裁判員左秀娣和牛慧君之外,其餘9人都是曾經的男性裁判員。因爲左秀娣和牛慧君對於中超以及中超執法的情況不瞭解,評議工作基本上在其餘9人之間完成。
爲了把所有爭議性判罰弄清楚,既不放過裁判員業務上的重大錯漏判,也要搞清楚裁判員當時出現重大錯漏判的具體環境和情況,評議小組每次要聚在一起對着視頻進行逐一點評。即便如此,對於很多有爭議的判罰,他們也很難迅速達成共識,往往要爭得面紅耳赤,而這樣做的目的就是爲了既不能冤枉裁判員,也不能遷就裁判員可以避免的重大錯漏判。評議過後,中國足協技術部的領導,會對受了委屈的俱樂部專門致歉,同時出具評議報告,在裁判羣體中廣泛學習和探討,避免今後出現類似的事件。
正是在這種工作機制下,2014年的裁判工作最終得到了中超俱樂部的首肯。更爲關鍵的是,針對中超聯賽每個不同階段可能出現的相關狀況,考慮到爭冠、奪取亞冠入場券以及保級軍團比賽的複雜性,評議小組都要提前研判好每一場的執法難度係數,然後把所有有資格執法中超的裁判員名單擺在面前,根據每個人的能力與特點,最終確定最適合執法關鍵比賽的裁判員。這種程序和做法,得到了俱樂部的認可。
不過,2015賽季,從裁判辦公室主任劉虎到具體的工作人員,對於整個執法裁判羣體的情況並不瞭解,在委派裁判員時,前三輪就出現了有些重點比賽需要掌控力更強的裁判員執法,卻委派了並不太適合的裁判員,且最終出現了嚴重的錯漏判。另外,在左秀娣和牛慧君很難爲評議小組提供具體的中超裁判員執法建議的情況下,僅僅靠孫葆潔、蘇繼革和楊志強三人,的確勉爲其難。無論是從評議情況的複雜性還是從對整個裁判羣體的執法業務能力熟悉程度上,現有的五人小組都存在硬傷,應該增補在亞足聯和中國裁判圈有着更好口碑和更好掌控能力的前國際級裁判員或國際助理裁判員進駐評議小組,和孫葆潔等人更好地完成工作。
另外,原有的11人評議小組中的6名成員被排除在2015賽季的評議小組外,中國足協應該給予一個明確的說法。被排除在2015評議小組外的人,都有着豐富的經驗,業務能力也沒有問題,不應該“卸磨殺驢”。至於爲了節約開支,大多數情況下用電子郵件方式評議的效果,肯定要比坐在一起爭論和討論的效果差很多。裁判員的執法,是中超或中甲聯賽的核心組成部分,中國足協不應該爲了節省所謂的一點開支,而把人才浪費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