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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凌晨,國內某視頻網站在其自辦欄目中播出『驚曝魯能教練組重大變動宮磊或出任執行教練』不實消息。該欄目使用『近日有消息傳出』等語言,在沒有任何事實根據和真實采訪的情況下,妄加揣測,惡意中傷。目前,我俱樂部上下一心、精誠團結,正在認真備戰密集的亞冠和中超聯賽,該媒體這種不實報道對俱樂部和整個球隊造成了嚴重的傷害。在當前足球深化改革迎來重大發展機遇的關鍵時期,魯能體育將繼續一如既往的全身心投入到中國足球事業的發展中,對於此類不實報道以及某些別有用心的媒體,希望廣大球迷和社會各界辨明真偽並予以抵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2011年10月印發的《關於嚴防虛假新聞報道的若乾規定》中第二條第(二)、(三)款規定(後附),該媒體已經越過了從業道德和職業操守的底線,嚴重違反了新聞管理制度。我們予以強烈譴責,並保留采取法律追究及其它進一步措施的權利。
附《關於嚴防虛假新聞報道的若乾規定》有關條文:
第二條新聞機構要建立健全內部防范虛假新聞的管理制度。
(二)新聞機構要規范使用消息來源。無論是自采的還是轉發的新聞報道,都必須注明新聞消息來源,真實反映獲取新聞的方式。除危害國家安全、保密等特殊原因外,新聞報道須標明采訪記者和采訪對象的姓名、職務和單位名稱,不得使用權威人士、有關人士、消息人士等概念模糊新聞消息來源。
(三)新聞機構要嚴格使用社會自由來稿和互聯網信息制度,不得直接使用未經核實的網絡信息和手機信息,不得直接采用未經核實的社會自由來稿。對於通過電話、郵件、微博客、博客等傳播渠道獲得的信息,如有新聞價值,新聞機構在刊播前必須派出自己的編輯記者逐一核實無誤後方可使用。
山東魯能泰山足球俱樂部
201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