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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部長袁貴仁日前表示,將完善政策,形成校園足球激勵機制。把學生足球特長水平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寫實記錄,形成檔案,供上一層學校招生參考。另據報道,廣州市政府近日已發佈《廣州市中小學校園足球計劃(2014~2016年)》,從2015年開始,校園足球項目推廣學校爭取每學期開設4節到6節足球課。同時,304所校園足球推廣學校也已新鮮出爐。
培育足球文化從娃娃抓起,的確非常必要。把足球納入學校體育課程教學體系,作爲體育課必修內容;重點扶持各地涌現出的足球特色學校;組織開展小學、初中、高中、大學四級聯賽……這些舉措對於培養足球后備人才,發展足球事業,必將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但是,將足球特長作爲升學的參考依據,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還需慎之又慎,尤其要避免足球特長演變爲另一種“加分項目”。當下國內中考和高考加分項目衆多,早就引發教育公平的質疑。今年9月份出臺的《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提出,2015年起取消體育、藝術等特長生加分項目。一些加分項目之所以被取消,原因在於貓膩過多,甚至導致教育腐敗。比如,遼寧本溪今年就曝出醜聞:1000餘名高考生中,二級運動員數竟高達87人,按規定這些人可享受高考加10分的待遇。有人質疑,這些中學平時連體育課都不怎麼上,怎麼能有這麼多二級運動員?連游泳池都沒有,怎麼有25名游泳二級運動員?
既然體育特長生可以花錢購買,足球特長生進檔案也可能被人“打主意”。此外,足球特長成爲升學的參考依據,那其他孩子們的其他特長,如何對待?每個孩子都有不同的天賦,有人喜歡足球,有人喜歡籃球;有人喜歡音樂,有人善於唱歌跳舞。若專門提出讓足球特長成爲升學參考依據,那麼對於有其他特長的孩子自然不公平。
還有一種情況必須注意:爲了升學順利,一些家長會不會逼着孩子去練自己本身不適合或者不喜歡的足球?果真如此,那就不僅可能浪費時間,還可能浪費孩子的其他天賦。假如在“升學依據”的引領下,學生們爲了特長進檔案,將來會不會出現“應試足球”呢?
教育部門發展足球事業的初衷是良好的,但爲了培養孩子們對於足球的興趣,而將其與升學聯繫起來,恐怕不妥。
足球首先是一種強身健體的運動項目,發展足球事業,將其納入體育課是必要的,但眼下最要緊的是,讓孩子們先有踢球的地方,許多中學小學操場本身很小,更別提合適的足球場了。但同時,也有不少學校因爲政策照顧等方面因素,已經有了足球場。在此情況下,也要防止學校與學校之間的不公平,以及城市與鄉村的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