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這幾天,關於『林丹疑似單飛』的消息在各大媒體和網站上傳開,並很快成為了人們關注的熱門話題。說到『單飛』這個詞,它通常應該是出現在娛樂新聞中,比如『誒呀,韓庚單飛了』,『誒呀,鹿?單飛了』之類。但對於體育圈來說,『單飛』這個詞並不是經常會用,只有在『舉國體制』培養出的中國運動員想要跳出『體制』時纔會被提到。
種種跡象表明,已經差不多到了退役年紀的林丹確實有單飛之意,據說他已經以個人形式與一家日本運動品牌簽下了10年長約,而且傳說代言費高達1個億。盡管林丹已經在商業代言方面可以自己說了算,但受制於羽毛球運動的全球影響力不高,林丹要從代言到比賽徹底『單飛』,顯然是不現實的。
其實,林丹並不是第一個從中國羽毛球隊單飛出來的運動員,當年,經過了中國羽毛球隊教練組的同意,名將陳宏選擇從國家隊退役,同時也簽約了自己的贊助品牌,並且以個人名義參加世界羽聯的各種巡回賽。不過,陳宏的單飛結果並不算成功,也算是林丹的前車之鑒。而要說中國運動員單飛的最成功例子,除了姚明和李娜,也就再無他人。
那麼,運動員為什麼想要跳出『舉國體制』呢?好,這個問題問的好。不可否認,國內優秀運動員是舉國體制所培養出來的,這些運動員身上的無形資產,以及所產生的價值自然也應該屬於國家隊、國家體育總局的項目中心和省區市體育局。但是,由於在個人肖像權、市場開發等基本權益,以及收入分配問題上存在不合理的諸多問題,難免讓一些運動員萌生去意。
就拿姚明和李娜這兩個例子來說,姚明在單飛後,收入上繳比例從50%減少到5%,而李娜需要上繳網管中心的錢,也從原先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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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的60%降到目前的8%。可是問題又來了,既然單飛能夠多掙很多錢,可為什麼國內現役運動員中單飛者寥寥呢?有三種情況,一個是『不讓飛』,一個是『不想飛』,另一個是『不敢飛』。
先說『不讓飛』,正因為看到了姚明和李娜單飛後取得的巨大成就,以及獲得的巨額財富,在倫敦奧運會上一夜成名的孫楊纔會『死活』要單飛,而且還要相仿姚明搞個『楊之隊』。不過孫楊的想法遭到了游泳中心的斷然拒絕:想飛,門都沒有!另外,就像中國羽毛球隊總教練李永波所說,並不是每個運動員都能有林丹那樣的機會和資格。
相比當初一門心思要單飛的孫楊,中國體育的另一大標志性人物劉翔則是老老實實,從來就沒提過單飛這回事,搞得一些媒體都著急了,長篇大論的攛掇他學李娜趕緊單飛。劉翔是真心『不想飛』,這很大一方面原因是他的性格,劉翔是個絕對服從的家族式好孩子,從他對待教練孫海平的態度就能看出來。在這個方面,孫楊確實應該向劉翔學習學習。
其實,國內運動員大部分情況是『不敢飛』,因為習慣了吃『大鍋飯』的人,沒有幾個會願意去冒『自主創業』的風險。必須得承認,這些人選擇『不飛』是正確的選擇,因為國內的優秀運動員大多出自非國際主流職業化項目,通俗一點說,就是我們玩得好的,人家根本沒在玩。在這種情況下,單飛等同於自尋死路。
單飛對於國內運動員是利大於弊,還是弊大於利,從現階段來看,很難說明白。不過,事實證明,只有敢於冒險的人纔能取得最大的成功。正如但丁『但老爺子』所說:Go your own way,let others talk!(走自己的路,讓別人去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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