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隨著亞運會的落幕,對在比賽期間偷竊韓國記者相機的日本游泳選手富田尚彌的追加處罰也隨之出爐。前日,日本游泳聯盟在東京召開會議,討論決定對其給予禁賽18個月的處罰,同時富田尚彌的工作單位迪桑特公司,也在當天宣布將其『炒魷魚』。
富田尚彌因為在仁川亞運會上偷竊韓國記者的相機而被抓,組委會立即對他進行了簡易起訴,並要求其支付了100萬韓元(約合5713元人民幣)罰款,隨後日本國家隊宣布將其開除。不過這一事件並未落幕,回國後,富田尚彌又遭到了更為嚴重的處罰。 7日,日本游泳聯盟召開倫理委員會及常務理事會會議,決定對他禁賽18個月,至2016年3月31日前,富田尚彌將失去運動員資格,不能參加任何正式的游泳賽事。此外,由於管理監督不力,日本國家游泳隊教練平井伯昌以及泳聯的兩名理事,也遭到批評處分。已對合同工富田尚彌做出停工處罰的迪桑特公司,也在當天宣布解僱富田,理由是『有嚴重違反就業規則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