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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17日),中國足協在其官網上發布了《關於劉健與青島中能俱樂部工作合同糾紛的情況通告》,足協強調:對青島中能俱樂部的處罰已生效。
今年8月14日,足協紀律委員會公布了有關劉健合同糾紛的處罰結果,認定中能俱樂部存在弄虛作假的行為,對其罰款40萬元,扣除本賽季中甲聯賽積分7分。此後,中能表示堅決不接受中國足協的處罰決定。
時隔一個月後,中國足協昨天終於作出正式回應。在通告中,中國足協回顧了仲裁案件受理、審理工作,給出了仲裁依據,通告還指出雙方主要論點分歧:直至庭審結束前,青島中能始終堅持以2013版合同為唯一證據。同時在仲裁審理過程中,青島中能無法提供以往所簽訂2010、2011等年度的工作合同原件,青島中能在第二次庭審中提出不能排除劉健改動2013版合同的可能,但除口頭提出質疑外,未能提供相應證據。而劉健則對於這份2013版合同表示不知情且不認可。劉健向仲裁庭提供了2011和2012年工作合同原件各一份。
通告還公布了2013版合同筆跡鑒定結果:第一頁與後四頁不是同一人書寫,最終根據系列依據,裁定劉健為自由身。此外,中能強烈質疑的仲裁書無仲裁員簽名的問題,足協的回應是『仲裁委發出組庭通知書後,雙方均未申請回避,而且仲裁裁決書無須三名仲裁員的本人簽名』。
中國足協在通告最後稱,對於無中生有、混淆視聽甚至惡意中傷的言行,當事人應當自行承擔責任,中國足協保留繼續調查和處理的權利。
>>反應
中能:足協能回應是進步
昨天,青島中能俱樂部發言人黃建表示:『劉健合同糾紛案持續這麼久,中國足協終於作出一次正式的官方回應。從俱樂部角度講,我們認為這是一種進步,最起碼雙方有一個溝通。』中能俱樂部表態,接下來會就足協官方通報中異議內容繼續與足協溝通,維護權益。
在足協發布通告後,中能也發布了『反饋意見』,中能在通告中稱,『我們對足協這一公開透明的方式表示感謝和支持。』
不過,中能方面依舊不認可中國足協在通告中所列舉的一些內容,黃建表示:『足協的通告中有一些核心問題依舊沒有交代清楚,還有一些是前後矛盾的地方。諸如足協說,我們始終未提供2010、2011年度合同等問題,我們當時都提供了,只是沒有留給足協。現在我們對通告還有很多不同意見,我們也會沈淀一下,經過研究後,通過正常的程序跟中國足協進行溝通交流。我們也相信中國足協會依法依規地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