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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青島中能轉投恆大的球員劉健,在經歷了一系列波折之後得到了自由身。
昨天(16日),中國足協在官網上發布了《關於劉健與青島中能俱樂部工作合同糾紛的情況通告》,仲裁庭根據諸多證據以及劉健簽名字跡的疑點,最終裁定劉健為自由身。
在足協的這份通告中,仲裁庭依據《司法鑒定意見書》的鑒定結論以及雙方的主張和抗辯,公布劉健合同筆跡鑒定結果,最終判定第一頁與後四頁不是同一人書寫。青島中能簽字代表譚旭在合同上的字跡也不是一次性書寫而成。
從1月6日劉健向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申請書,到2月18日第一次開庭審理這個過程中,仲裁庭曾經向中能俱樂部方面發出了《鑒定事項通知書》,對鑒定要求及不提供樣本的責任後果進行了說明。盡管如此,中能方面由於各種原因沒有提供其他鑒定樣本。在4月11日最終的證據原件提交截止日到來時,球隊也未按照規定上交補充材料或做出任何說明。
中國足協表示,希望當事人能尊重事實,客觀理性地反映問題,不要發表不負責的言論或采取不理智的行為,對無中生有、混淆是非、惡意中傷的言行保留進一步調查和處理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