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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邢瑩)昨日上午,陸俊正式出獄。因爲在獄中表現良好,陸俊被覈准減刑一年,於昨日結束4年半的服刑,提前出獄,開始新生活。作爲當年中國足壇轟轟烈烈的“反賭風暴”中落馬的衆多名氣較大的人物之一,陸俊算是第一個重新迴歸社會的。
2012年,陸俊因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追繳賄金78萬元,並處沒收財產10萬元,刑期自2010年3月3日批捕之日算起,至2015年9月2日止。其間,陸俊先後在遼寧和河北3所監獄服刑。
在燕城監獄,陸俊最初被分配到園林組,負責監獄內綠化工作。後來又被分配到三監區衛生組,負責打掃樓道衛生,先後獲得6次表揚。今年7月2日,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公開審理陸俊減刑一案,陸俊的獄友出庭作證,稱其在幹活時不怕髒,不怕累,監獄代表還表示,陸俊在很多時候超額完成任務,因參加文體活動等獲得了不少的額外加分。在減刑大會上,陸俊發表陳述時說:“感謝監獄教官在服刑期間對我的教育和幫助,減刑後我就要出獄了,迴歸社會後,我一定要做一名合法公民。”
入獄後,必須寫認罪悔罪書,據悉,陸俊寫的認罪悔罪書錯字很多,甚至很簡單的字都會寫白字,但他基本都會認真完成任務。
陸俊4年半的囹圄時光,昨日終於畫上了一個句號。由於中國足協“終身禁足”的相關規定,陸俊不可能再從事公開的足球活動,不過從圍牆裏走出的那一刻起,他將開啓一段新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