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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5月9日電據足協網站消息,因爲在國安對陣舜天的預備隊比賽中辱罵、推擊裁判員,國安球員龔正被禁止參加預備隊比賽4場,罰款2萬元。
足協處罰通知全文如下:
各賽區委員會、各足球俱樂部:
2014年5月1日,中超俱樂部預備隊聯賽第70場北京國安足球俱樂部隊與江蘇舜天足球俱樂部國信舜天隊的比賽在北京小武基體育場進行。
根據裁判員、比賽監督的報告,當比賽進行到第74分鐘時,北京國安足球俱樂部隊48號運動員龔正辱罵、推擊裁判員,造成不良影響。
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第55條、第46條之規定,做出如下處罰:
一、停止北京國安足球俱樂部隊運動員龔正參加2014中超俱樂部預備隊聯賽比賽4場;
二、罰款人民幣20000元。
上述罰款應按《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第17條規定執行。
望各俱樂部從維護中國足球形象的角度出發,切實加強對運動員、官員的管理教育,堅守道德底線,不斷提高規則意識、自律意識、法律意識,以此爲戒,弘揚足球正氣,確保2014年中國足協舉辦的各級賽事順利有序進行。
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
主任:王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