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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其創作的歌曲《國安永遠爭第一》作爲國安俱樂部球隊隊歌廣爲流傳卻始終未署名,導致媒體將作者錯誤報道爲他人,詞曲作者張軍以署名權被侵犯爲由,將北京國安足球俱樂部有限責任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索賠精神損害撫慰金20萬元。近日,朝陽法院已受理了此案。
張軍訴稱,他本人是自由音樂人,於1995年創作完成了歌曲《國安永遠爭第一》,後國安俱樂部將該歌曲作爲球隊隊歌在不同場合演唱、傳播使用,包括國安俱樂部官方網站、對外宣傳冊及各個媒體節目,卻從未爲歌曲作者署名。
近年來,隨着《國安永遠爭第一》使用的頻繁和廣泛,多家媒體對該隊歌進行了專門報道,但國安俱樂部卻並未向媒體如實告知歌曲作者身份,導致媒體將隊歌的作者錯誤地報道爲隊歌的提議者賈穎喆,廣大球迷也誤認爲賈穎喆是歌曲作者。
張軍稱,其就署名權問題與國安俱樂部進行過交涉,對方僅在最初積極落實了其作者身份,但對賠償和消除影響的請求置之不理,至今在國安俱樂部官方網站上仍未爲其署名,也未消除負面影響,導致其名譽及經濟利益受損,精神也受到巨大傷害,故訴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