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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進入農曆馬年,但對上賽季亞冠冠軍廣州恆大來說,他們並沒有找到“一馬平川”的感覺,反而在轉會市場上有些“馬失前蹄”。上週末是亞冠小組賽參賽隊向亞足聯第一次提交報名的截止日期,恆大遞交的亞冠名單中,劉健的名字赫然在列,球衣號碼被選定爲17號。這讓恆大和中能兩傢俱樂部的“糾紛”再次升級。
據悉,足協仲裁委員會決定在2月8日開庭仲裁劉健轉會案。
先發制人
恆大爲劉健報名踢亞冠
根據亞冠聯賽章程,1月25日是亞冠小組賽參賽隊向亞足聯第一次提交報名的截止日期。由於同中能方面存在就劉健合同的認定分歧,劉健是否能夠被報名亞冠,無疑成爲這份亞冠名單中的焦點。根據亞足聯方面的消息反饋,在恆大遞交的亞冠名單中,劉健的名字赫然在列,球衣號碼是17號。而新加盟球隊的內援梅方和外援雷內的名字並不在其中。
據瞭解,隨同這份名單一起交給亞足聯的還有劉健此次轉會風波之中的所有材料複印件,這些複印件包括劉健與青島中能簽訂的到2013年12月31日到期的工作合同,以及廣州恆大與劉健簽訂的新工作合同。
恆大此舉徹底激怒了中能。26日晚,中能俱樂部發表了一封《致恆大俱樂部的公開信》,斥責恆大“教唆”劉健違揹他與中能之間的合同協議。信中稱,中能方面曾在2013年11月22日、12月27日、12月31日和2014年1月4日,先後四次明確致函恆大俱樂部,並數次電話告知劉健與中能俱樂部尚有合同在身,屬非轉會球員的情況,但恆大俱樂部始終不予理睬,並擅自與劉健私下接觸和簽約。中能俱樂部認爲,正是恆大“教唆”劉健公佈與中能俱樂部合同的保密條款,併爲劉健安排工作人員和律師訴訟中能俱樂部。更讓他們無法接受的是,在仲裁期間,恆大又安排劉健跟隨恆大隊訓練。
節後定奪
仲裁委員會將敲定其歸屬
很快,恆大俱樂部做出迴應——他們向中能發去律師函,稱對方的言論已經嚴重損害和侵犯恆大品牌形象和聲譽。
律師函中稱,恆大與球員劉健之間進行的工作合同談判是嚴格遵守國際足聯和中國足協的相關章程,並按照《勞動合同法》和《中國足球協會運動員身份及轉會規定》合法合理展開的。“恆大是經中國足協確認,貴部在中國足協備案的劉健工作合同的合同期至2013年12月31日終止,我們在與劉健正式洽談前及簽約後均曾書面告知貴俱樂部。”
兩傢俱樂部的“禮尚往來”,讓劉健轉會糾紛這幕大戲進入了最高潮。目前,中能已向中國足協遞交了反仲裁申請,一是要求劉健履行合同、立刻歸隊;二是申請對劉健“反誣合同”進行司法鑑定;三是要求對恆大的違規行爲進行調查處理。恆大則寄望於中國足協能爲劉健辦理臨時轉會證明,他們纔可以正式爲劉健在廣州足協註冊。不過,中國足協註冊辦還需要等待仲裁委員會的意見。據瞭解,足協仲裁委員會決定在春節假期之後的2月8日第一次開庭仲裁劉健轉會案。
需要指出的是,恆大這次遞交的亞冠參賽名單並非是“終極版”。按亞冠聯賽章程,在小組賽第一輪比賽日開打前7天,各參賽隊具有可替換5名球員的二次報名機會。除此之外,另有3個可因傷病原因進行替換的補報名額。也就是說,如果足協裁定劉健無法轉會,恆大仍有機會更改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