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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多年,體育總局和中國足協在對中超、中甲職業聯賽的管理上,凸顯出矛盾的心理:一方面在中國改革的大潮下,試圖順應潮流將聯賽交付市場;另一方面,又難以放下對職業聯賽的管理,這種複雜的情緒讓中國足協推動的“管辦分離”進進退退,難以有實質性的進展。不過,在本屆足代會的《中國職業聯賽發展規劃》中,明確了職業聯賽“將實施管辦分離”。
聯賽建設和擴軍
在《中長期發展綱要》中提出,未來職業聯賽將“健全與完善足球競賽體系”,提出的設想是構建與中國足球發展需要相適應的足球競賽體系,堅持足球競賽常態化、規模化、等級化的發展方向,推動業餘、競技和職業足球賽事的開展,爭取在2017年,逐步形成多類賽事項目銜接的足球競賽體系。
在職業聯賽上也會藉助全運會和青運會這樣的“政府行爲”,符合國情地提出具體辦法,進一步完善職業聯賽結構,合理構建中超、中甲、中乙聯賽體系,積極推動職業俱樂部各級梯隊聯賽的開展,發揮全運會、青運會的競賽槓桿作用,具體目標是“爭取在2017年第十三屆全運會和2019年第二屆青運會完成年齡組別設置與賽制的調整,並於全國青少年經濟賽事緊密銜接,逐步推進全國青少年比賽的單年齡段賽制的實施。”
現在中超中甲均爲16支隊伍,未來中超和中甲擴軍至18支,這在2003年足代會上就曾提出來過,因此在本次足代會的發展綱要規劃中,足協將健全職業聯賽管理體制、規範俱樂部運作、合理構建中超、中甲和中乙聯賽體系,實現職業聯賽各級賽事參賽隊伍規模的相對穩定作爲工作原則,中超聯賽16至18支隊伍,中甲聯賽18至20支隊伍,中乙聯賽20至24支隊伍。
四方面提升聯賽
爲達到亞洲足球強國的戰略目標,職業聯賽的水平提升也是關鍵,足協將在職業聯賽管理、提高競技水平、加強俱樂部建設、搭建職業聯賽架構等四個方面對職業聯賽進行全方位提高。
其中職業聯賽管理加強職業聯賽管理,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符合當代職業足球運作模式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依法、依規、依章管理職業聯賽,科學制定職業聯賽賽制,保持聯賽規程的相對穩定,維護俱樂部間的競爭平衡和財務平衡,加強職業聯賽賽場管理,創造公平競賽環境。
提高聯賽競技水平上,提高俱樂部訓練質量,提高聯賽經濟水平,加強職業足球從業人員職業道德建設,建立常態化與長效化相結合的監管機制,提升職業聯賽商業價值,打造品牌賽事。
另外還會加強職業俱樂部自身建設,改善俱樂部發展環境,增強俱樂部可持續發展能力,探索紮根於當地社會的職業足球發展方式,深入社區和學校推廣足球運動。形成俱樂部特有的足球文化建設,承擔社會責任,重視球迷羣體,維護贊助商利益,完善球隊、梯隊和訓練基地建設。規範足球俱樂部勞動用工管理,增強合同履約意識。其中“合同履約意識”顯然是最近劉健等多起球員與俱樂部的合同糾紛引發了足協將“增強合同履約意識”這麼細節的工作規範寫入了足代會的綱要中。
足協盃從2015年起逐年增加參賽隊數,2014年賽季繼續舉辦預備隊聯賽,改革中甲預備隊聯賽實行雙循環賽制。2014年舉辦精英梯隊聯賽,2015年舉辦中甲經營聯賽。建立兩級精英梯隊聯賽升降制度。
深化改革勢在必行
現在足協內部也開始提出“管辦分離”步驟,現在的職業聯賽理事會已經不在總局足管中心的編制範圍內,如果在職業聯賽和中超公司任職,必須脫離總局足管中心人事編制。現在掌管職業聯賽理事會的是馬成全,他就沒有參加本月結束的中層幹部競聘,這是管辦分離邁出的重要一步。
可是管辦分離要做的是真正地脫離總局和足協,成爲職業聯賽的管理機構,而足協正在策劃中超和中甲聯賽管理和經營全部納入中超公司管理當中,這是職業聯賽管辦分離的關鍵一步,但是從目前反饋的信息來看,並不太樂觀。
職業聯賽管理模式的變化歷來被稱爲改革的“晴雨表”,總是能夠直接地反映出“管辦分離”方案的走向和成敗,從1992年的紅山口會議、甲A到中超的改制,到成立中超公司,一直都與職業聯賽密切相關。在本屆足代會的工作報告中,中國足協已經決定繼續充實聯賽理事會職能,全面負責中超、中甲、中乙聯賽的賽事組織,協會不再承擔具體任何一級聯賽的組織工作,僅僅從依法監管的層面進行監督。今年將進一步研究組織構架、機構職能的設計,更充分發揮聯賽理事會和中超公司的作用,促進賽事管理權和舉辦權的分離,組織權和經營權的分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