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在足協盃首回合比賽之中被紅牌罰下的恆大外援埃爾克森即將錯過的不僅僅是第二回合的比賽,由於埃爾克森的報復性犯規屬於暴力動作,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已經在12月3日召開會議,決定對埃爾克森進行做出停賽4場、罰款2萬元的追加處罰。
在12月1日足協盃首回合的比賽之中,恆大外援埃爾克森對人和球員楊昊做出報復性的犯規動作,推倒楊昊的埃爾克森也被當值的日本籍主裁判出示了紅牌出場。賽後,紀律委員會一致認爲埃爾克森當時行爲屬於球場暴力行爲,必須進行追加處罰,並且處罰期延伸到下賽季,直到罰滿停賽場次。但這一決定僅限於足協盃賽事,不會影響埃爾克森下賽季的中超上場資格。
“我們還沒有收到足協的處罰決定書,因此不好說有什麼後續(對球員)的處罰,但是具體要不要在俱樂部內追加處罰(埃爾克森),還需要裏皮來決定吧。”與以往球員“犯事”之後,立即雷厲風行地進行內部處罰不同的是,恆大迄今尚未公佈內部處理結果。
據悉,在裏皮執教球隊以後,恆大俱樂部在處罰球員的方式上面,選擇了更人性更溫和的方式:內部處罰、不予公開。與李章洙時代那種類似於“遊街示衆”式的大張旗鼓處罰球員、教練員的方式不同,裏皮時代的處罰往往是儘量限制在一個小圈子內,既讓球員被罰得肉痛,也要保留球員的面子。
“知道挨罰挨批評了,但往往當時不知道罰款多少,等收到獎金到賬提醒的時候,才知道,哇,原來少了這麼多錢。”有一名捱過處罰的國內球員私下對記者說道。“不過這也總好過收到全集團通報的處罰決定書,這樣至少面子上好過些,精神上的負擔也少了很多,更有利於糾正錯誤吧。”這名球員認爲裏皮的處罰方式更容易接受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