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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國籃協下發了一份《關於2013-2014中國女子籃球甲級聯賽運動員短期交流有關事宜的通知》,在通知中有一項關於球員轉會費的細則。在這項細則中規定了一名女籃國手的轉會費是5萬元人民幣。在市場化、職業化的今天,這樣的價格還是讓人有些意外。
通知中說明了短期交流的程序,即每隊自主選擇可引進2名短期交流運動員,(範圍爲甲級、乙級各隊註冊人員)並在2013年11月5日12:00之前提交所有材料(包括:信息列表、合同、證件、澄清信等)完成註冊手續,否則按照棄權處理。
在交流費用(即轉會費)的規定中,有如下三項:
1.代表國家隊參加過亞洲或世界正式比賽的運動員,轉會費人民幣5萬元;
2.代表國家青年隊參加過亞洲或世界正式比賽的運動員,轉會費人民幣3萬元;
3.其他成年隊和青年隊運動員轉會費2萬元。
除了轉會費,爲了保障球員的利益,籃協還對交流隊員的工資作出了規定——曾經代表國家隊或國青隊參加過亞洲或世界正式比賽的運動員,工資不低於交流單位2名主力隊員的平均工資;其他運動員的工資不低於交流單位全隊的平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