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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賽區委員會、各足球俱樂部:
2013年7月31日,2013中國足球協會超級聯賽第十八輪第144場,遼寧足球俱樂部宏運隊與上海申花聯盛足球俱樂部隊的比賽在瀋陽鐵西體育場進行。
根據比賽監督、裁判員的報告,當比賽進行到第93分鐘時,上海申花聯盛足球俱樂部隊主教練沈祥福因對裁判員判罰不滿,衝出替補席,並將比賽用球擲向場外,造成不良影響。
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及處罰辦法》第五十二條、第四十四條之規定,做出如下處罰:
一、禁止上海申花聯盛足球俱樂部隊主教練沈祥福進入中國足球協會超級聯賽比賽的替補席三場;
二、罰款人民幣15000元。
上述罰款應按照《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及處罰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執行。
望各俱樂部切實加強對運動員、官員的管理教育,自覺遵守賽風賽紀,淨化賽場風氣,維護賽場的良好秩序,杜絕各類違規違紀行爲的發生,確保本年度聯賽順利有序進行。
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
主任:王小平
201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