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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國足慘敗的餘波未了,恆大推出的關於恆大國腳在國家隊訓練表現獎懲的《恆大國腳八項規定》再次對中國足壇產生震動。雖然這一規定的實施效果尚未體現,但這一重在鼓勵球員爲國爭光的規定,是對中國足球走出低谷的又一次嘗試。
正如很多措施出臺後總會引起爭議一樣,對於恆大宣佈的這一規定部分人叫好,認爲這既監督了國腳,也解決了國腳在國家隊的後顧之憂;但也有部分人提出質疑,認爲進國家隊原本是榮譽,國腳也需要自覺維護國家榮譽,這種跟經濟掛鉤,將爲國效力“貨幣化”的措施,是不是有“金元足球”的嫌疑?
細看“恆大八條”中涉及金錢問題的條款,無論是“恆大球員入選每期國家隊獲10萬元榮譽獎,下期因自身不努力落選者處以20萬元的處罰” ,還是“國足訓練中不認真刻苦的恆大國腳,以及國家隊正式比賽中拼搏精神排名末位的恆大國腳,皆會被處以10萬元處罰” ,對球員來說都是督促其樹立正確的榮辱觀,鼓勵國腳刻苦訓練,拼搏賽場。
而對於“恆大八條”中的第六條更是讓人眼前一亮:“恆大國腳在國家隊集訓和比賽導致受傷的,缺席俱樂部比賽期間的工資、獎金以及福利保障與俱樂部的比賽場上主力球員完全一致。凡恆大國腳在國家隊集訓和比賽嚴重受傷,影響職業生涯的,集團將會給予最高3000萬的光榮保障金。”這項規定保證了球員們在國家隊和俱樂部“同工同酬”,並給球員在國家隊受傷的情況上了“保險”,可謂解除了國腳們害怕受傷、影響職業生涯的後顧之憂。
恆大自打進入中國足壇以來,就被人們打上“金元足球”的標籤,但恆大隊在中超賽場的所向披靡,以及在亞冠賽場的屢創佳績,我們必須給予高度肯定。除此之外,俱樂部在規範化建設方面和與國際先進足球接軌方面的工作,已經走在中超俱樂部的前列。由此可見,恆大的成功並非大筆投入換來的,先進的經營管理理念纔是恆大取得成功的關鍵之一。
恆大此次提出的“恆大八條”,並非首次支持國足的舉措,早在2011年世預賽前期,許家印就鼓勵恆大隊中的國腳們以“一不怕傷、二不怕死”的精神,血拼對手,要以無比強烈的責任感、使命感、民族感,爲國爭光。
《恆大國腳八項規定》的出臺,是恆大在痛定思痛中做出的又一次重要的決策,在恆大版“恆大八條”中,我們看到了現代企業管理機制下,以獎罰分明爲基礎的可執行性條款,看到了末位必罰的決絕手段。面對中國足球的現狀,我們應該靜下心來,多一些務實,少一些官樣的“檢討書”與空洞的“戰略規劃” 。中國足球的崛起,也許並非是那麼“遙不可及” 。
(陳碩)
標籤:中國國腳恆大國家隊金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