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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昨天下午,廣州恆大在恆大中心召開了一個重要的會議,恆大集團老闆許家印親自出席,裏皮率領教練組所有人員和全體球員出席會議,恆大集團副主席在會議上正式對外宣佈《恆大國腳八項規定》。規定中,恆大俱樂部首開中國職業足球之先河,對入選、落選國家隊以及在國家隊消極訓練及比賽的恆大球員進行獎勵和懲罰。
對於入選國足的恆大球員,恆大俱樂部將實施每人每次10萬元的獎勵,凡上期入選而因自身不努力本期落選的恆大球員,集團處以每人一次性20萬元的處罰。此外,在八項規定中還有一個亮點就是鼓勵俱樂部努力爲國家隊輸送優秀年輕球員。按照每向國家隊輸送一名23歲以下球員,集團便要向俱樂部獎勵1000萬的舉措,實際上也表明了恆大在後備力量培養上的鮮明態度。
而針對通過成立恆大國家監察中心對國腳進行全方位監督的規定,恆大方面表示是爲了儘可能的保證評估的客觀性和準確性,“監察中心人員由集團副總裁、集團監察室主任、俱樂部董事長、總經理、教練組部分成員及外聘相關專家組成,我們不會只拘泥於業務層面上的評估,而是着重對球員的精氣神進行評估。”監察中心負責在每期國家隊集訓及比賽期間,對恆大國腳是否按時入隊、是否按時作息、是否生活自律、是否詐傷消極、是否刻苦訓練、是否在比賽場上全力拼搏以監督檢查,對違規者嚴查嚴處。
標籤:恆大監察國家隊落選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