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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11日)下午,廣州恆大召開的特別“傳達會”,瞬間吸引了所有人眼球。會上,恆大俱樂部表態將對國腳進行嚴格管理,並出臺“恆大國腳八項規定”。凡恆大球員入選每期國家隊,予以10萬元的獎勵;凡上期入選而因自身不努力落選者,則處以每人一次性20萬元的處罰。同時在培養機制上,若俱樂部自己培養出來的23歲以下國腳,集團也將獎勵1000萬元給俱樂部。
★恆大球員入選國足獎10萬,落選罰20萬
★培養23歲以下國腳,集團獎勵1000萬給俱樂部
★凡恆大國腳因國家隊集訓及比賽導致嚴重傷病,影響職業生涯的,集團給予最高3000萬元的光榮保障金
入選國足重獎消極比賽嚴懲
昨日(11日)下午,恆大俱樂部在廣州召開新聞發佈會,對外公佈“恆大國腳八項規定”,這也是針對一個月前國家隊以1:5負於泰國隊後,球迷對國腳表現強烈不滿所做出的迴應。在這份不到1000字的“規定”中,恆大俱樂部系統闡述了自家國腳的監察及獎懲措施,核心目標則爲一個:鼓勵球員在國家隊奮勇拼搏,爭取優異表現。
具體展開來說,一是要成立恆大國腳監督檢查中心,負責在每期國家隊集訓比賽期間,對恆大國腳是否按時入隊,是否詐傷消極、是否刻苦訓練等行爲予以監督檢查,對違規者嚴查嚴處。同時,恆大也通過“競技槓桿”鼓勵球員爲國拼搏,凡入選每期國家隊集訓名單,獎勵10萬元;如因自身努力不夠被“退貨”,則罰款20萬元。不認真刻苦訓練的恆大國腳,處以每人10萬元的處罰並停訓停賽一天,同時封閉參加一天的愛國主義及職業素養學習班。
代表國家隊比賽掙來的是榮譽和名譽,屬於精神層面的嘉獎,但給球員開工資的是俱樂部。因此,有國腳心裏難免打着“小算盤”:如果我在國家隊比賽時受傷了,豈不是要損失收入?爲此,恆大宣佈凡因國家隊集訓及比賽導致傷病的,缺席俱樂部比賽期間工資、獎金及福利保障與場上主力完全一致;因國家隊集訓及比賽導致嚴重傷病,影響職業生涯的,則給予最高3000萬元的光榮保障金,希望爲球員解除後顧之憂。同時,爲加強自身年輕球員的培養,每爲國家隊輸送一名23歲以下的自己培養的優秀國腳,集團予以俱樂部1000萬元的培養國腳獎。
爭取5到8年組建“全華班”
恆大俱樂部召開的這次“傳達會”級別非常高。集團董事局主席許家印,總裁夏海鈞,俱樂部董事長劉永灼,主教練裏皮,以及俱樂部全體教練員和球員均有出席,而這份“八項規定”也以恆大集團內部最高級別文件的形式發佈。
會上,許家印首先表達了對國足1:5慘敗給泰國的一點感受。他認爲,這件事讓人忍無可忍,“這是所有中國足球人的恥辱。中國足球是代表着整個國家在足球方面的榮譽,國家隊的比賽好了,才代表着中國隊的水平高了。一個俱樂部打得再好,僅僅是代表俱樂部,而不能代表國家隊。”
談及恆大爲何要出臺《國腳八項規定》,許家印表示,“怎樣把恆大國腳的積極性調動起來,是我們必須認真思考的問題。因爲國家的榮譽高於一切,這是我們永遠要記住的。”同時,他也再次闡述了恆大俱樂部的三大戰略:第一大戰略是最短的時間、最快的速度來建立一支強大的俱樂部,現已基本完成。
而接下來,就是能夠在未來的5到8年內,爭取成爲一支能夠組建“全華班”的陣容,不再需要外援。第三大戰略比較宏大也更具意義,那就是要在中國青少年的培訓方面做出成效。最後,許家印表示:“這八項規定,對恆大的運動員教練組,都提出了很多的很具體的很高的要求,因此要從嚴貫徹和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