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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協該不該公開全額賠付給卡馬喬的違約金?球迷有沒有了解這些信息的知情權?昨日,曾幫助前陝西國力隊球員朱永勝討薪的著名律師劉陸訓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
中國足協與卡馬喬的違約金賠償糾紛是當前中國足壇的焦點,昨天下午,針對足協關於具體賠償金的“保密”一說,本報記者專訪了曾經幫助陝西國力隊朱永勝討薪的陝西仁和萬國律師事務所律師劉陸訓,請他從專業角度詮釋足協談判的敗因以及其他關注度高的問題。
記者:最近足協和卡馬喬的賠償糾紛關注度極高,這方面是否有所瞭解?
劉陸訓:因爲有了當年幫助朱永勝打官司的經歷,所以我現在也經常在報紙和網上留意體育方面的事情。
記者:足協當年與卡馬喬簽約,沒有成績指標,但有需“讓中國隊在風格和打法上出現明顯且積極變化”的條款,這樣的約定是不是在解約時,法律上能夠給予支持。
劉陸訓:所謂“積極變化”確實很難界定,不像成績,那都是死的,可以明顯區分,比如贏不了哪場比賽,或者說世界盃不出線就能解約,這些都很容易認定。
記者:實際上也正是因爲沒有明確指標,所以足協現在解約就牽扯到天價違約金的問題!
劉陸訓:那也只能怪足協自己了,既然要籤合同當時就必須做好各方面預案,要仔細摳每個細節,即便可能因爲種種原因沒有把成績指標寫到合同裏,那麼最起碼也要有個附件,雙方對此必須有個約定。
記者:現在作出天價賠償,據悉全額賠付要7650萬元人民幣,不過足協對這個數額予以否認。一方面球迷都覺得自己有知情權,另一方面足協卻總以保密爲由不願公佈具體數字,這方面法律有着什麼樣的規定?
劉陸訓:所謂球迷的知情權是有限制的,作爲納稅人來說有權監督足管中心花的每一分錢,但因爲合同是當事雙方簽訂的,而且還附有保密條款,因此就必須尊重兩方意見,即便足協想公佈,那也要徵求卡馬喬本人的意見。
記者:現在很多球迷都喊出了“解散足協”的口號,作爲民間協會,從法律角度講這有可能嗎?
劉陸訓:這個問題就比較複雜了。足協是民間協會必須到民政部門註冊,既然作爲協會就肯定要制定自己的章程,看章程符合不符合解散的條件,就好比一個公司達到什麼樣的虧損情況後就可以宣佈破產或者解散。不過目前情況下,足協方面除了需要道歉,還可以被問責。從民間協會角度出發,即便章程沒有規定承擔責任,但如果出現問題還逃避責任的話,那就屬於道德層面的問題了。
記者:身爲這方面的專家,最後能不能對這起賠付糾紛做個總結?
劉陸訓:情緒歸情緒,合同歸合同,法律歸法律。我們現在建立法治社會,要嚴格按照法律合同辦事。如果不履行,那麼放長遠來看,以後誰還敢和我們打交道,說白了到那個時候,足協不真的成“無賴足協”了麼!希望有關方面能夠從中吸取教訓!
記者王瑞實習生劉陽
標籤:劉陸訓卡馬喬朱永勝足協解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