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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7月5日電近日,有關中國足協與國足主教練卡馬喬解約談判的各種傳聞甚囂塵上,其中高達7600多萬人民幣“天價”賠償金令業界和民衆一片譁然。網友質疑這樣的“奇葩”合同誰該來承擔責任?人民日報高級記者、資深評論員汪大昭今天做客人民網時直言,中國足協當然要負責,但無法負全責。
有網友質疑,中國足協與卡馬喬的“奇葩”合同到底是誰簽訂的?簽訂人和審覈機構該承擔什麼樣的責任?對此,汪大昭認爲:“不管是誰簽訂的,都是中國足協的代表,問題是中國足協在請洋教練的時候往往是執行者,不完全是決策者,執行者承擔的責任應該不如決策者的責任大。”他同時直言,“中國足協當然要負責,但在現行體制下無法負全責,它應該負的是屬於自己的那部分責任。”他解釋說“請洋帥不是中國足協定的,但請的是卡馬喬,這是足協定的”。汪大昭表示“這件事的教訓應該是分清不同的層次該負哪些責任,不然下次還是糊里糊塗,不知道板子該打向誰。”
汪大昭坦言這是中國足球歷史上最昂貴的一筆“學費”,“買到的只有教訓,沒有經驗”。他表示“今後更重要的是在國家隊主教練聘任機制要儘快完善,包括舉薦、簽約、考覈、監管,直至最終的評價,這些程序現在似有似無,而建立這些機制並不需要花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