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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來,欠薪是中國足壇的老大難問題,但現在最新修改的刑法對欠薪有了更嚴厲的處罰。在昨天結束的職業聯賽理事會全體大會上,足協專門給各俱樂部敲響了一記警鐘:按照刑法最新規定,拒不支付勞動報酬且造成嚴重後果者可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除了俱樂部法人代表要被追究刑事責任之外,中國足協也會對欠薪俱樂部從重處罰。
在職業聯賽理事會的全體會議上,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主任王小平在總結紀委會前一段的工作之時,重點提到了欠薪問題。今年上半年,不少中超、中甲俱樂部的球員、教練員都將欠薪材料交到了中國足協,其中包括大連實德的前任外籍教練文加達,大連實德的多名球員以及中甲俱樂部、中乙俱樂部的球員,中國足協也多次催促相關俱樂部妥善解決,希望不要進一步擴大影響。
對此,王小平也專門提醒各俱樂部不要以爲欠薪只是企業內部的事情或者是比較普遍的事情,欠薪問題如果不能得到解決,會被追究刑事責任。爲此王小平專門向與會人員傳達了最高人民法院在今年1月22日下午發佈並於23日正式施行的《關於審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裏面就明確提到: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且造成嚴重後果者可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那麼,到底欠多少薪可追究刑事責任,王小平也明確告訴大家,刑法規定的“數額較大”就可以追究有關行爲人的刑事責任,具體的情況包括兩種,第一:拒不支付一名勞動者三個月以上的勞動報酬,而且數額在5000元到兩萬元以上的;第二種情況是拒不支付10名以上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累計在三萬元到十萬元以上的。
從目前中超、中甲俱樂部的欠薪情況來看,幾乎都是“數額較大”。因此,如果各俱樂部不能及時、妥善解決欠薪問題,被上訴到司法部門,除了俱樂部法人代表要被追究刑事責任之外,中國足協也會對欠薪俱樂部從重處罰,因此希望俱樂部引起足夠重視,儘快解決各自的欠薪遺留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