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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18日)晚上,中國足協在官網正式公布了反賭案的行業處罰決定:上海申花和天津泰達被扣罰6分,並處以100萬元的罰款。其中上海申花在2003年奪得的甲A末代冠軍頭銜被剝奪。
盡管反賭案已經在去年就庭審並宣判,但是中國足協的行業處罰直到昨天纔正式出臺。上海申花、天津泰達和延邊三家俱樂部被處以扣分的處罰,因為這三家俱樂部涉及到具體的假球事件中。其中上海申花通過賄賂主裁判陸俊,贏得了2003年的上海德比戰。天津泰達賄賂申思、祁宏等上海中遠球員,通過上海中遠輸球實現自己聯賽保級的目標。延邊隊因為2006年在中甲聯賽對陣廣州制藥隊的比賽中涉嫌打假球,也成為了足協處罰的主角。
上海申花和天津泰達被處以扣6分的處罰,並被罰款100萬元,兩支球隊當年獲得的榮譽取消,這樣上海申花的2003賽季甲A冠軍頭銜被剝奪。
山東魯能俱樂部被罰款100萬元,但是中國足協並沒有對這家俱樂部做出扣分的處罰。原因是他們只涉及賄賂裁判和足協官員,並沒有涉及具體的假球案件中。
中國足協除了對4家俱樂部進行扣分或罰款處罰外,還對58名足球人做出了“禁足”處罰。其中終身“禁足”的人員達33人,包括謝亞龍、南勇、楊一民、張建強、蔚少輝、李冬生、范廣鳴等前足協官員,陸俊、周偉新、黃俊傑、萬大雪等前中超裁判,以及原球員申思、祁宏、江津、李明(小)等。還有25名足球人遭到了5年的禁賽處罰,包括原四川冠城足球俱樂部的主教練、大連人徐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