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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足球缺的從來都是成績,而從來不缺的就是“奇聞”。這句話,再次因前國腳、前申花隊長於濤的轉會事件而得到佐證。
“1月4日,于濤已在上海市足協完成了從職業球員向業餘球員身份轉變的註冊。”1月7日,一位上海市足協官員向媒體介紹。沈祥福國奧的單箭頭、上海申花的老隊長、多次入選國足的于濤,爲何會落到自降身份成爲業餘球員的地步?一切都是因爲他的轉會——已於2012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的于濤,本想從申花自由轉會到同城球隊申鑫,卻遭遇老東家阻撓。因爲當年他與申花簽下了一陰一陽兩份合同,而那份私下合同規定,合約到期後,他必須優先與申花續約,否則就是違約,就要賠付鉅額違約金。
八年前,門將張烈曾因拒絕與瀋陽金德簽訂廉價包身合同而退役,直到幾年後纔再續職業生涯;而如今,于濤只能“曲線救國”降格註冊爲業餘球員,尋求自由轉會的可能……中國足球笑話集,似乎又多了一則。而在中國職業足球聯賽一直存在的“陰陽合同”,也再一次被提及。
申花我們與于濤還有合同,申鑫違規
作爲前申花隊長,于濤轉會申鑫一事,上賽季剛一結束時就已有消息傳出。而1月3日申鑫開始在洪廟基地進行新賽季集訓時,于濤果然出現了。儘管他沒有身穿申鑫或申花的隊服,並表示只是“跟着活動活動,拉伸一下身體”,但申鑫通過官方微博透露:“申鑫此前已與于濤簽訂了三年工作合同。”第一時間,于濤的老東家申花跳了出來,並認定申鑫違反了足協相關章程,“申花與于濤的合同尚未到期,他們提前與合同內球員接觸,並簽訂合同,這是違反章程的。”申花就此向中國足協提出了上訴。
“于濤私自轉會,這讓老闆(朱駿)非常氣憤,他已經表示要(跟申鑫)對簿公堂。”一位申花俱樂部高層如是說。
官方于濤符合規定,註冊業餘球員有效
1月7日,針對於濤與申花的轉會糾紛,上海市足協有關人員進行了證實,現在的于濤已經是一位業餘球員了。這位上海市足協官員介紹:“于濤1月4日早上10點至11點,來到上海市足協申請辦理球員身份轉變,從職業運動員變成業餘運動員,並進行註冊。根據中國足協2009年下發的球員身份及轉會暫行規定,只要一位球員合同到期、未與新俱樂部簽訂合約,且距其最後一場職業比賽已經30天,他就可以完成業餘球員的註冊。顯然,于濤這兩條都符合。而且我們在接受申請時,看過他在市足協備案的合同,也和中國足協那邊核對過,對方表示沒有問題,我們也就給他辦了,是有效的。”
那麼,業餘球員意味着什麼呢?“理論上來說,于濤將來可以不踢球,也就是退役,或者自由轉會到其他俱樂部。”這位上海市足協官員表示。不過,于濤與申花的這種局面在中國職業足球聯賽中非常罕見,中國足協最終如何處理,目前並沒有確切消息。
分析陰陽合同?中國足壇並不罕見
于濤轉會申鑫的消息傳出之後,申花方面給出了態度:于濤與俱樂部實際上籤了兩份合同,其中第二份合同規定申花享有優先續約權,如果於濤違約,就要支付1000萬元的違約金。
如此一來,就不得不提到在中國職業體育界存在多時的“陰陽合同”了。“顧名思義,陰陽合同就是兩份合同,一份在中國足協備案,另一份是俱樂部和球員之間私下所簽訂。一明一暗,一陰一陽,這種合同在中國足壇一直存在,而且非常普遍。”一位曾爲中國足球職業經理人的圈內人透露。“爲什麼會有陰陽合同呢,一來是俱樂部和球員的避稅需要;二來,那就是在利誘、壓迫和欺騙下,球員不得不籤……”這位圈內人舉了一個例子:“比如在足協備案的合同是以年薪計算,但另一份不公開的合同就沒那麼簡單了,薪水就可能包括訓練津貼、出場費以及獎金等,而這一合同中還有一項可人爲控制的‘違紀條款’。比如說,一旦球員違紀,所有津貼和獎金統統泡湯。而所謂違紀,是可以隨便找理由的,俱樂部完全可能任意剋扣津貼和出場費及獎金。”
據悉,在於濤與申花的兩份合同中,第一份在上海和中國足協備案,這也就是爲什麼目前兩個足協都認可“于濤與申花的合同到2012年12月31日到期”;但另一份合同爲于濤與申花(其代理公司)所籤,這份合同規定申花享有優先續約權,在於濤沒有與申花商談續約之前,他轉會申鑫就是違約,就要賠錢。“或許按照朱老闆的理解,‘優先續約權’還包括于濤的任何行爲必須告知,否則也將被視爲違約。”這位圈內人說。而事實就是,在獲知于濤將轉會後朱駿暴怒:“一切必須按照合約來辦,人必須有契約精神。”而他所指的合同,當然不是在足協備份的那份合同。
先例這些,都是陰陽合同惹的禍
據這位圈內人介紹,像之前發生的“孫祥狀告申花”、“金德封殺五球員”等案例,都是“陰陽合同”在作祟。2010年,孫祥從申花加盟恆大,隨後便將申花告上法庭。“孫祥之所以狀告申花,就是因爲申花當年與孫祥簽了兩份合同,其中在足協備案的是一份公開合同,規定孫祥的月薪僅爲1.2萬元;而在孫祥與俱樂部簽訂的另一份合同中,其訓練津貼、出場費和贏球獎金數額被非常明確地寫了進來,一個賽季下來,孫祥應得到各種獎金至少在70萬元以上。”
同樣,發生在2005年的“瀋陽金德封殺五球員”事件,也是陰陽合同的結果。“當時爲了嚴格執行限薪,避免雙重合同現象發生,中國足協要求各中超俱樂部必須重新與球員簽訂合同。隨後,金德開始與球員簽訂新合同,但期限長達5年,且將每場贏球獎金由40萬減爲20萬。如此一來,陳濤、張烈、張可、楊福生、尹良毅等5名絕對主力不幹了,他們拒絕與金德簽訂新的廉價包身合同,從而遭到俱樂部封殺,並最終導致當時已入選國家隊的門將張烈不得不選擇退役……”這位圈內人說。
懸案2月28日,轉會窗關閉日定“勝負”
2月28日,是新賽季中超球員轉會的最後期限。“雖然現在於濤註冊業餘球員身份有效,但最終他與申花的官司如何打,可能要等到轉會窗關閉日纔會有結果。”一位上海市足協官員稱。
目前,于濤仍跟隨申鑫進行訓練,並將於1月11日隨球隊赴昆明海埂冬訓。與此同時,申花已於1月7日經35小時的長途飛行抵達阿根廷的馬德普拉塔進行冬訓。“足協並沒有規定球員必須在哪兒訓練,所以,于濤沒和申花一起去阿根廷並不能說明更多,只要他沒與申鑫簽訂正式的工作合同,這樁官司就還是懸案。”這位足協官員稱,“不過一旦于濤得到申鑫俱樂部提供的新工作合同,他就將重新變成職業球員,這其中沒有任何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