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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4日,繼前一日中國足協對廣州恆大俱樂部主教練裡皮、球員張琳芃、唐德超做出處罰之後,廣州恆大俱樂部也在其官方網站上公布了對上述三人的處罰決定:
關於對裡皮、張琳芃、唐德超的處理決定
廣州恆大足球俱樂部全體教練員、全體隊員:
恆大足球俱樂部自成立以來一直認真貫徹恆大管理文化,特別制定了《廣州恆大足球隊“五必須、五不准、五開除”管理規定》及相關隊規,要求全體教練員及球員在比賽中必須尊重對手、尊重裁判,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然而在9月28日我隊客場對陣青島中能隊的比賽中,個別球員未能按照球隊管理規定高標准嚴格要求自己。根據教練組意見,經公司研究決定:
一、主教練裡皮在監督執行球隊管理規定時未能起到很好表率作用,給予全隊通報批評並扣罰人民幣10萬元的處理;
二、球員張琳芃未能按照球隊管理規定高標准嚴格要求自己,給予全隊通報批評並扣罰人民幣10萬元的處理;
三、球員唐德超未能按照球隊管理規定高標准嚴格要求自己,給予全隊通報批評並扣罰人民幣20萬元的處理。
請全體教練員、隊員以此為戒,吸取教訓,務必嚴格遵守球隊“五必須、五不准、五開除”管理規定,嚴於自律、從我做起,刻苦訓練、努力拼搏,為早日實現球隊目標而奮斗。
此決定
簽發人:劉永灼
廣州恆大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近年恆大的內部處罰:
2010年9月,鄭智與成都謝菲聯外援起衝突被內部處罰1萬;
2010年10月,郜林不滿裁判判罰而與主裁判發生爭執被內部重罰10萬元;
2011年4月,楊昊訓練遲到被罰款;
2011年4月,巴西外援雷納托下場未與球迷揮手擅自回更衣室,被內部停賽3場,並扣罰其當月工資2萬美元和前三場其贏球獎金30萬人民幣;
2011年6月,二隊球員追打裁判被直接開除,連同教練也被降職;
2011年8月,球員與遼足衝突,俱樂部作出內部處罰,對主教練李章洙罰款15萬人民幣,對穆裡奇與郜林分別罰款10萬人民幣。
2012年1月,因克萊奧、孔卡、穆裡奇及保隆四名外援未能按球隊要求准時歸隊集訓(其中克萊奧還擅自離隊),恆大共開125萬天價罰單重罰4外援。
2012年5月,在亞冠聯賽1比3負於全北現代的比賽中,孔卡不滿中途被換下,不僅用踢飛礦泉水瓶的行為發泄心中的郁悶,更是在賽後發微博,攻擊主教練。經過恆大俱樂部管理層的研究,決定對孔卡罰款100萬元人民幣,同時停賽9場(包含預備隊比賽),這也是恆大俱樂部乃至中超歷史上最大的單筆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