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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清晨,天氣預報的中雨並未如期降臨瀋陽,而莊嚴肅穆的瀋陽市中級法院門前,卻如期迎來了各地的記者和球迷。他們共同關心的話題是,四名前國腳將得到怎樣的懲罰,國腳們曾經精彩的人生如今如何演繹。
上午7點46分,押送四名被告人的警車駛入法院。據悉,整個宣判過程將於上午9點開始。等候最終結果的時間,記者們忙裏偷閒,聊起了那11年前的記憶。11年前,祁宏、江津所在的中國男足在瀋陽衝進了2002年韓日世界盃足球賽決賽圈;11年後,祁宏、江津、申思、李明等前國腳卻將在這塊中國足球衝出亞洲的“福地”上接受宣判。
法庭上,法官莊嚴宣佈,申思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處有期徒刑6年,罰金50萬元。祁宏、江津、李明均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各處罰金50萬元。四名被告人800萬元的違法所得將被依法沒收。
球員們對結果並沒有表現出太多驚訝,一一告知法官已經聽清了罪名,除了祁宏當即表示不上訴之外,其餘三名球員都冷靜地表示要與律師商議再做決定。然而,球員家屬卻難掩心痛,在法官問到祁宏是否聽清判決時,祁宏的妻子眼中流出了淚花。
宣判後,球員家屬和律師沒有過多表態,匆忙離開法院。相較於南勇、謝亞龍這些曾高高在上的足協官員,申思、祁宏這些奔跑在綠茵場上球員獲得了更多球迷的寵愛。一位在法庭外守候的球迷說,他自小就喜歡申思和祁宏,沒想到自己當年的偶像會以這種方式停留在他的記憶裏,他感覺心裏有些“刺痛”而不是“痛快”。
戴罪之人得到懲罰,正義得到伸張,然而那些埋藏在人們心中美好的記憶卻被永遠地塗上了污點、留下了傷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