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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經過了8個小時的宣判,39名被告人也都各自受到了法律應有的懲罰。當日的判決讓不少原本以爲會被重罰的涉案人及其家屬喜出望外,宣判的39人中,除王守業的家人有可能上訴外,其他人均表示不會上訴。全媒體記者王繼洋發自鐵嶺
晨報訊18日,遼寧省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中國足壇反賭案部分人員進行一審宣判。在18日被宣判的被告人中,既有前中國足協的高官,有中超足球俱樂部的投資人,也有職業足球教練、球員。
根據鐵嶺中法的宣判結果:原足協副主席楊一民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罰金20萬。原足協裁判委員會主任張建強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罰金25萬。原成都謝菲聯總經理許宏濤、工作人員尤可爲犯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由於羈押期在2年左右,兩人被當庭釋放。原青島海利豐老總杜允琪數罪併罰被判有期徒刑7年。前西藏惠通陸華足球俱樂部總經理王珀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詐騙罪被判8年有期徒刑。
此外,前青島海利豐隊領隊劉宏偉被判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前青島海利豐球員樑明、杜斌被判5年6個月。原無錫中邦球員高峯被判有期徒刑5年,李丹有期徒刑2年。原陝西國力俱樂部原董事長李志民被判罰有期徒刑5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25萬。
在下午進行的審判中,原中國足協官員範廣鳴犯對非國家公職人員行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半,罰金15萬元人民幣。另一犯罪嫌疑人王守業被判處5年有期徒刑,他的妻子在法庭內當場昏厥,被緊急送往醫院搶救。此外,前延邊隊主帥高暉被處以3年有期徒刑、助理教練金光柱被判處2年有期徒刑。
原遼寧廣原俱樂部教練王鑫犯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0萬,決定執行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30萬。前西藏惠通陸華足球俱樂部總經理王珀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3萬,決定執行有期徒刑8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3萬。此外,冷波被判3年有期徒刑,邢銳被判3年有期徒刑,沈劉曦被判5年有期徒刑,胡明華被判3年有期徒刑,左文清被判5年,陳志農被判2年有期徒刑緩刑3年,吳曉東、楊旭被判3年有期徒刑,謝斌被判2年有期徒刑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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