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昨日,遼寧省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中國足壇反賭案第二批涉案人員進行一審宣判,原成都謝菲聯足球俱樂部董事長許宏濤也在其中。許宏濤因爲犯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罰金10萬。由於許宏濤被羈押時間已超兩年,因此得以當庭釋放。宣判結束後,解除手銬的許宏濤小跑離開法庭,時隔兩年,他終於重獲自由。
手捧判決書小跑離開法庭
昨天的宣判從上午8點30分開始。7點55分,載着許宏濤等18人的中巴車駛進法院,身着藍色囚衣的許宏濤表情平靜,下車後快速走入法庭。法院審理查明,2007年9月,時任成都謝菲聯董事長的許宏濤,向青島海利豐俱樂部行賄50萬元(30萬現金並免費讓青島海利豐隊在成足訓練基地冬訓一個月),以換取對方在比賽中故意輸球,構成犯罪。
法庭宣佈許宏濤犯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期1年執行,並處罰金10萬。宣判結束後,解除手銬的許宏濤手捧法院判決書,小跑着離開法庭,時隔兩年他終於重獲自由。
由於自從2009年12月被捕,許宏濤已經被羈押超過2年。因爲羈押期可衝抵刑期,因此許宏濤昨天已辦妥釋放手續,並換好黑色風衣、戴着一條藍色圍巾,乘坐一輛銀灰色轎車離開看守所回到家中與家人團聚。
律師談未來不會告別足球
宣判結束後,許宏濤代理律師楊黎明用“平穩”、“正常”兩個詞,形容了許宏濤及其家屬對一審判決的反應。談及判決結果,楊黎明表示:“這體現了國家對足球懷柔的一面,處罰得不是很重,但也是基本符合事實的。”對於許宏濤釋放後的打算,楊黎明表示不方便透露,但他認爲許宏濤不應該遠離足球,而要“接着爲中國足球做點貢獻”。天府早報記者曾數次撥打許宏濤手機,可惜一直處在關機狀態,未有回覆。
與此同時,昨天一同辦理釋放手續的還有原成都謝菲聯副總尤可爲。.離開法院時尤可爲面帶微笑和朋友擁抱,雙方互動熱絡。與許宏濤一樣,尤可爲方面也表示將來不會離開足球,“其他行業也不熟悉,希望繼續從事足球方面的工作。”尤可爲說道。
昨天,除許宏濤和尤可爲兩人分別領刑外,成都謝菲聯俱樂部也被判罰金60萬。對此,現任成足俱樂部副總陳建社告訴記者:“這60萬塊錢是由俱樂部來出,因爲法院認定當時的俱樂部也是犯罪的主體之一,這筆錢確實由我們俱樂部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