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對於3天前的宣判,昨日的判決因涉及楊一民、張建強等“重量級”足壇大佬,無疑關注度更高。而楊一民被判10年半、張建強被判12年的結果,令公衆“大跌眼鏡”,網友幾乎一邊倒地認爲“量刑過輕”,更有激進的聲音表示,中國足壇反賭打黑“雷聲大雨點小”,有走過場之嫌。筆者能夠理解網友的心情,畢竟“愛之深責之切”,面對中國足球的種種亂象,“亂世當用重典”的呼聲自然會佔據主流,但我們應該認識到,一切針對個人的處罰,僅是治標不治本的行爲。
儘管如此,我們仍應該正視司法介入對於中國足球的作用。這場中國體育史上規模最大的反賭風暴,將曾經玩弄足球、球迷於股掌之上的“主席”、“金哨”拉下馬,彰顯了國家整肅足壇環境、振興中國足球的決心,產生的震懾力亦是有目共睹。
在筆者看來,司法介入是中國足球撥亂反正的最後手段,中國足球產生腐敗根源在於足壇的機制上,足協管辦不分,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如此背景下生髮腐敗乃是再自然不過的了,因此,只有對足協“動手術”,徹底改革運作機制,纔是中國足壇正本清源之舉。若一味糾纏於“判得太輕”的情緒化宣泄中,將會偏離這場反賭風暴的初衷,而陷入口水仗的泥潭之中,也無助於中國足球走上正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