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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檢方的起訴,楊一民涉案金額是125萬餘元,但是其中有70餘萬楊一民並不認同。在法官宣讀完判決書後,楊一民被帶到了另外一個房間,他要在判決書上簽字。
令人意外的是,在簽完字後,楊一民對着面前的法官說:“對於你們給我定的刑期,我很認同,但我也有一些話要說,我真的沒拿那70萬,否則天打五雷轟!”楊一民的律師王樹靜告訴記者,當時楊一民的情緒確實有一些激動。
楊一民所說的這70多萬,包括山東魯能(微博)通過馬琨送給他的20萬元,廣州醫藥通過閆蔚送給他的10萬元,另外還有其他一些指證。(沈鐵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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