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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庭出來,前成都謝菲聯董事長許宏濤甚至是飛跑着出來的。他的手銬已被解下,從法律角度講,他已屬於自由公民,所要做的僅是去羈押的看守所辦理離所手續。
昨天中午,記者跟隨法院大巴趕到看守所門口。一審判決半個小時之後,看守所的接待室就擠滿了人。有11人的刑期都是“判一年緩期一年執行”,馬上即可重獲自由。他們換上便裝,面色淡定,只有前成都謝菲聯副總經理尤可爲還穿着看守所發的淺綠色棉襖,窗外的家屬提醒他脫下,他卻擺了擺手。
手續辦妥,大鐵門打開,11人先後走了出來,家屬簇擁上去,大家的臉上洋溢着笑容,還有人落下眼淚。前成都謝菲聯董事長許宏濤鑽進一輛嶄新奧迪車,迅速離開。
前中邦球員踩碎塑料杯
“小旭,快把東西扔了吧。”一位朋友在旁邊提醒着譚旭,這位前無錫中邦隊的守門員,穿着一件薄薄的白色運動服就從鐵嶺看守所走了出來,他的手上是一份法院刑事判決書,還有一個塑料杯和一個牙刷。
2008年11月1日,青島海利豐隊與無錫中邦的比賽中,海利豐老闆杜允琪爲助球隊保級,花100萬元收買對手,譚旭正是被買通的球員之一。那場比賽中邦0比3失利,海利豐成功保級。事後,每個被收買的中邦球員收到了10萬元至15萬元不等的“好處費”。
這筆錢讓譚旭付出了代價,隨着足壇反賭系列案件的展開,他被羈押進了看守所,昨天上午被判一年有期徒刑、緩期一年執行。這意味着辦完手續後,譚旭就可以回家了。
“危害了社會,我對不起大家。”譚旭面帶微笑,但不願面對鏡頭,也不想接受採訪。有人問他今後是否繼續從事足球事業,他說:“還沒有想好。”得到朋友的提醒,譚旭將手中的塑料杯扔在地上,踩得粉碎。其他人都被親屬、朋友用車陸續接走,譚旭和另一位釋放的球員搭乘便車離開,隨後兩人再次來到鐵嶺中院,和等候在馬路對面的一位親屬一起,3個人拉開鞭炮點燃,隨後離開,身後炮聲轟隆、火光閃爍。
本報特派鐵嶺記者孫永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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